高跟鞋:古往今来的女人们一直不变的追求
古往今来,女性穿鞋并不只是为了走路,讲究的是“足下生辉”。据有关记载,2200多年前,周朝女性所穿的礼履,就是圆头高底的鞋子,姑且称之为“古代高跟鞋”。《玉台新咏》中有首《和湘东王名士悦倾城》诗“履高疑上砌,裾开特畏风。”写得很形象,那“高跟鞋”是有相当高度的,否则,脚还没有抬,怎么就让人看着像上了个台阶呢?这是1500多年前梁代女性的穿鞋情形。
唐宋时期也有“高跟鞋”。宋代书法家米芾在《唐文德皇后遗履图》的跋中记述,唐代长孙皇后的鞋子“以丹羽织成,前后金叶裁云饰,长尺,底向上三寸许。”这种“高跟鞋”底高三寸多,下底窄小,时人给这样的鞋子起了个很诗意的名字叫“晚下”,寓意为,鞋子的底是慢慢落下的,高而危。
这种鞋子适合“妇人短者着之”,在宫廷贵妇、大家闺秀中很风行。——如今流行的女式坡跟鞋,类似于这种叫“晚下”的高底鞋,脚底如同踩了块砖头,让人视觉有沉重之感。,女性“增高”近10厘米。而那些不是高底的鞋子,当时统称为“远游履”,相当于运动鞋。
古代礼教讲究妇女的衣裙要曳地,但这不是为了漂亮,意在防“走光”。在封建专制严重的明朝,妇人的衣裙是要把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包住,最好又不妨碍走路,于是,“衣曳地则覆履,惟见底,故底高。”可见,明朝女性鞋子的底高,不仅仅是为了增高炫美。
明清两代,裹脚之风盛行,尤其是山西、陕西、甘肃一带近似疯狂,“甚至以足之纤巨,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裹脚的妇女也有适合自己脚型的“高跟鞋”。
清朝刘廷玑在《弓足》一文中叙述“自缠足之后,女子所穿有弓鞋、绣鞋、凤头鞋,而于鞋之后跟,铲木圆小垫高,名曰高底。令足尖自高而下着地,愈显弓小。”这种“高底”较之前朝的“高底”更接近于现代的“高跟鞋”。
穿着这样的“高底”,小脚女子的整个身体重量的着力点都在“弓小”的脚尖上,相当痛苦,所以走起路来颤颤巍巍,娇喘呼吁,所行难远,但使得女性身材显得高挑,并且惹人怜爱。女为悦己者容,小脚穿在“高底”里,成了当时的风尚。
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禁止满族妇女缠足。满族妇女也有属于本民族风格的“高跟鞋”,“八旗妇人履底厚三四寸,圆其前,外衣通长掩足”,其形制是鞋底中间高出数寸,中微细,也叫“高底鞋”。
满族“高底鞋”的跟的形状有两种一种是鞋跟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称为“花盆底”;另一种是鞋跟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和落地的印痕像马蹄印,所以称为“马蹄底”。
满族“高底鞋”的木底高跟一般高度为5-10厘米,最高可达25厘米。这样的高度,恐怕令现在的“高跟迷”们也惊讶艳羡吧!
清代爱美的满族妇女除了在“高底鞋”鞋帮上饰以蝉蝶等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分外别致。
穿这样的“高底鞋”的女性多为十三四岁奇事网以上的满族贵族中青年女子,由于鞋子底部厚而且面积小,以及用力的关系,穿鞋的人走路必须慢且稳当,反而显出女性的婀娜多姿、端庄秀美,相当有范儿。这在清中期的宫廷里相当流行,并且逐渐传至民间。
关于满族女性为什么穿“高底鞋”有不同说法。一种说法是,满族自古就有“削木为履”的习俗,古代满族妇女经常上山采集野果、蘑菇、打柴禾等,为了防止虫蛇叮咬,就在鞋底绑缚木块,制作得日益精美,发展成了后来的“高底鞋”。
一种传说是满族的先民为了渡过一片泥塘,夺回被敌人占领的城池,便学着白鹤的样子,在鞋底绑上了高高的树杈顺利渡过泥塘,取得了胜利,达到报仇雪恨的目的。为了“忆苦思甜”,纪念高脚木鞋的功劳,后代满族妇女们便穿上了这种“高跟鞋”。这个故事把女性爱美的情思赋予了英雄史诗的壮美,很有趣。
为了美,古今中外的女子,受罪吃苦,却趋之若鹜,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汉高祖刘邦手下死的最惨的谋士是谁?居然是因为被韩信出卖
郦食其。作为一介书生,他嗜酒如命,给刘邦献计攻克陈留,后又游说齐国,说下70多座城。作为一介谋士,郦食其给世人留下的不仅是他的谋略,还有“民以食为天”等诸多名言。
高阳酒徒、追随刘邦,智克陈留
郦食其(lì yì jī)是高阳人。他抱负远大,喜欢读书。他家境贫穷,直到六十来岁,只能找了个看门的差事聊以糊口。但他却酷爱饮酒,常混迹于酒肆之中。当地的人都知道他狂放不羁且博学雄辩,不敢小看他,称他为“狂生”。
公元前209年,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各路英雄纷纷起兵,一时间风起云涌,天下大乱。在群雄并起的乱世中,各路英雄东奔西走,如走马灯般从高阳经过。郦食其却冷眼旁观,在他看来,陈胜、项梁等人卑微自私,都是鼠目寸光之辈,难成气候,惟有刘邦雄才大略,值得追随。刘邦手下有个侍卫,与郦食其是同乡。这个侍卫回家探亲时曾多次谈论刘邦,郦食其就托其推荐自己。一天,刘邦正在洗脚,看门人跑来告之,刘邦问:何人来见?看门人回答:60多岁老者,身高八尺,像个儒生。刘邦向来不喜欢读书,听说有儒生求见,不屑一顾地说:“我正忙着天下大事,没有时间见儒生。”郦食其闻听,立即怒目圆睁,手握宝剑说:“再去告之,我乃高阳酒徒,不是儒生。”
刘邦得知来者自称高阳酒徒,连脚都来不及擦,赶忙起身迎接,连连说:“过去听人说起过您,今天才得以相见,请问如何才能破秦?”郦食其说:“你率乌合之众,收散乱之兵,竟然要攻打强秦,不过是羊入虎口罢了。陈留这地方是天下的要冲,交通四通八达,城中积蓄了很多粮食。我和县令有交情,让我去劝说他投降,他如不听,你再发兵攻打他,我作内应,就可以成功。”刘邦听郦食其见解不凡,立即命人摆酒上菜。随后,郦食其到陈留劝降,但没有成功。当天晚上,他悄悄带人杀死县令,守军群龙无首,只好开城投降。刘邦大悦,赐郦食其“广野君”称号。
进军咸阳,纵论敖仓,“民以食为天”
陈留城不战而下,对于刘邦意义重大。在此之前,刘邦手下不足万人,而攻占陈留又收士兵一万多人。城中积蓄的大量兵器和粮草,不仅能充分保障军需供应,也为他招兵买马、扩充力量创造了有利条件。更为重要的是,郦食其的出色谋略,让刘邦认识到了读书人的重要性,从此不再鄙视读书人。郦食其颇受器重,成为刘邦的重要谋士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