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傲江湖中仪琳小师妹一直爱着令狐冲吗?
最令人敬重的是,仪琳一直自然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感情,从不对自己或对他人隐瞒她对令狐冲的思念,但她对自己应该怎样做,也毫无疑问。她是个出家女尼,不应作情欲之想,何况令狐冲根本对自己没有爱慕之意。她应做的是加以自制,在行为心思上都不要越轨。
自然,这样做并不好受,仪琳被感情折磨,颜容憔悴,她坚信她的观音菩萨会保佑帮助她,而在人性的层次,她有许多人爱护支持,自己亦有抒泄抑怀的办法,就是不时向她以为是又聋又哑的哑婆婆倾吐心事。
这位原来只是装聋扮哑,但其实是仪琳的母亲的哑婆婆引出了一段精彩对白。她知道了女儿心事,一心成全,于是以她一贯蛮横手段,掳来令狐冲,强迫他答应娶仪琳,又掳来任盈盈作为要协他的方法,,她把仪琳领来,告诉她令狐冲其实是十分爱她。
仪琳不信,她说你不用哄我。我初识得他时,令狐大哥只爱他小师妹一人,后来他小师妹嫁了人,他就只爱任大小姐一人。那婆婆骗她说,令狐冲一直偷偷爱她,已先落发出家表示决意。仪琳说不能叫他做和尚,那婆婆说,不然他就做太监算了,仪琳答道,太监是低三下四的人,令狐大哥不肯的。那婆婆说,不是真的做太监,只是不会生儿育女;仪琳说,他和任大小姐二人都那么好看,成亲之后自然要生下许多好看的孩子。那婆婆急起来,说令狐冲任盈盈也娶,仪琳也娶;仪琳说,一个人真正爱上另一个人,是不会想第二个的,她说,她一心只盼令狐冲心中欢喜,别无他念。然后,也不管那婆婆怎样,便自己去了
人死后,停尸于正厅。以柚叶、桃叶或姜煎水浴尸换装。入殓时孝男孝女放声号哭,也有唱《丧歌》的习惯,表示诀别。一般停尸三日。亲戚故旧来吊,洒酒供祭。将死者生前喜爱的器物置于尸旁,用铜钱遮眼、塞口,或填以糯米饭、茶叶,意为使死者在往阴间的路上有赶路饭和买路钱。有的以朱砂点五官,叫做“开光”。尸体遮盖白布。擂鼓或燃放鞭炮志哀。如死者为妇女,还必须向外家报丧,俟外家来人“见面”后方能入殓。有些地区,子女为父母办丧事,要请两位歌师分扮舅甥,通宵达旦以问答形式唱“哭丧歌”,赞颂死者生前美德,并劝喻世人应尊敬长辈,不忘祖恩。死后的第二十一天的时把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拿到坟前烧,这个叫做过三七。
壮族有“二次葬”的传统。一般葬后三年揭棺,捡取骸骨放入陶缸内(此环节叫“捡金”,装尸骨的罐子叫“金罐”)置于岩洞或土洞中,选择“吉壤”再行安葬,称“二次葬”。至此,死者才成为祖先神灵而受供奉。对非正常死亡的,被认为将变成恶鬼,必须火葬。请道公诵经打斋,骨灰随道公跳过火坑,才承认其阴魂与祖先神灵有同等地位。
巫师分巫和师两类,被认为能交通鬼神的人神中介。巫又称小巫,多指巫婆。作法时穿常服。无师授,无经典。以瓢为乐器,名之为“鼎”,也有摇着铃铛。
巫以巫术活动为主,自称能代人“神游”阴间,寻找死去的亲人,代为传言;或替人问神问鬼,以告吉凶祸福。师又称师公。由师徒传承,但无组织。不吃素,可婚娶。主要为人“驱鬼”、“祈鬼”、“择吉”、“求福”之类。经典称“壮经”(亦称“巫经”),用壮语的土俗字(“sandip”)书写。内容多是壮族的民间传说,历史地理,天文历象,巫和师为壮族文化的重要的一部分。
师公大多主持丧葬、集庆、祛灾等较大规模的宗教活动,故又称大巫。
壮族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在上世纪60年代,被当作封建迷信横遭禁止、批判,大量的《布洛陀经诗》遭焚烧,不少地区有巫公、巫婆,被视为封建迷信而备受打击,甚至付出生命代价。“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使壮族的摩(MOZ)教几乎灭绝。上世纪80-90年代后,随着共产党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落实,壮族本土的宗教----摩(MOZ)教才得于恢复。但60年代后绝大部分的年轻壮族人,很少了解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和《布洛陀经诗》。也很少有60年代后年轻壮族人信仰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造成了民族文化的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