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致梁启超】求梁启超给徐志摩和陆小曼

考古发现 2023-11-22 11:22www.178767.com考古发现

篇一 : 求梁启超给徐志摩和陆小曼的证婚词

求梁启超给徐志摩和陆小曼的证婚词


近日读书,看到梁启超致儿女们的一封家书,言及为徐志摩与陆小曼证婚一段(徐志摩1926与陆小曼结婚,由其师梁启超证婚),联想徐志摩一生,不禁慨然.证婚词如下:

梁启超在徐志摩、陆小曼婚礼上的证婚词志摩、小曼皆为过来人,希望勿再作过来人。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陆小曼!你要认真做人,你要尽妇道之职。你今后不可以妨害徐志摩的事业。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是一次结婚!

附家书原文

1926年10月4日 致孩子们

孩子们

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证婚。他的新妇是王受庆夫人(王受庆是徐志摩的朋友,陆小曼的丈夫),与志摩恋爱上,才和受庆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我屡次告诫志摩而无效。胡适之、张彭春苦苦为他说情,到底以姑息志摩之故,卒徇其请。我在礼堂演说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一番,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礼矣。今把训词稿子寄给你们一看。青年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决破礼防的罗网,其实乃是自投苦恼的罗网,真是可痛,真是可怜。徐志摩这个人其实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我又看着他找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他能有觉悟,免得将来把志摩累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便了。闻张歆海近来也很堕落,日日只想做官,还有许多招物议之处,我也不愿多讲了。品性上不曾经过严格的训练,真是可怕,我因昨日的感触,专写这一封信给思成、徽音、思忠们看。

附在徐志摩、陆小曼婚礼上的训词

十月四日爹爹

注文中徵音即林徵音,梁启超儿媳,原为徐志摩的情人,两人恋爱多时,终因其不忍伤害徐志摩妻子,才毅然与徐志摩分手嫁入梁家,后来徐志摩在去探望她时所乘的飞机失事,这位年青的诗人就此逝去。

篇二 : 因——徐志摩《致梁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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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按近段时间发现网络上有不少人又再重新转载徐志摩先生在给恩师梁启超先生的那封著名的信中的那句名言。即“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徐先生原话是这么说的,但,现在网络转载的却普遍是这样写的“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这乍一看,还真看不出有什么区别。但其实这网络版的流行语跟徐先生的原话却完全是天壤之别的2种之境界。而这便是我为什么又非要重转重提此文的缘由。先生是一句“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其中的豁达跟洒脱是怎样的叫人佩服叫绝啊,而流行的“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你若认真仔细了,你才会发现,这里面已经多了多少我们现代人的媚俗跟不敬!“得之”是我幸,“不得”是我命,可“失之”却无论如何也不能是我命!因为,“失之”,只有“得之”了,才有可能“失之”。没有得到何谓失去?而既然得到了,还又失去了,还又如何说得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这里指的对象可是“我唯一灵魂之伴侣”!你想徐志摩能说出这样的话?他好好地追求、维护,还来不及呢,又怎么可能这般得而不知珍惜?所以是“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若是“得之我幸”,然后又悲痛的无可奈何的“失之”了,那也定只能是“得之我幸,失之我痛”!甚至是“失之我灭”!我想这才符合徐志摩的性情,也才符合他一生的命运。原文如下致梁启超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
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怕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朗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