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由来 探索人类的起源究竟来自哪里?
人类的由来人类的起源,可以说是学术上最令人头痛的问题,不论是人类学家、考古学家、历史学家、生物学家、化学家,甚至於哲学家、宗教家,都曾对人类起源做过各种角度的研究,,迄今仍没有最令人信服的说法。
关於人类起源的神话传说,各民族都相当丰富,其中有些说法颇为相似,不同的也不少,在这些神话里头,很有趣的,我们可以发现有和进化论不谋而合之处。
《埃及神话》说人类是神呼唤而出的。自古以来,埃及一直是个神秘之地,她是所有古老国家中最自我封闭的,她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外在的文明很难对她发生影响,她的人类起源的说法也和别的民众不同。埃及人认为远在埃及於世界上出现之前,全能的神“努”就已存在,他创造了天地的一切,他呼唤“苏比”,就有了风;呼唤“泰富那”,就有了雨;呼唤“哈比”,尼罗河就流过埃及,他一次次呼唤,万物一件件出现,,他说出“男人和女人”,转眼间,埃及就住满许多人。这样的造物工作完成,“努”就将自己变成男人外形,成为第一位法老王,统治大地人类,开创安和繁荣景象。
人类是由动物变的神话最为常见。在澳洲神话中说人是蜥蜴变的;美洲神话则说人是山犬、海狸、猿猴等变的;希腊神话也说某族人是天鹅变的,某族人是牛变的。
我们由这种“动物变人”的神话中,可以发现很接近进化论的说法,尤其是美洲神话中说人是猿猴变的,就完全与进化论相吻合,这种巧合,很耐人寻味。
另一种说法是指人类由黄帝所造,然后由其他的神上骈和桑林赋予四肢五官,见淮南子说林篇“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这种说法很有趣,和日耳曼所述的很相似,可惜上骈和桑林是什麽样的神,在其他古籍中并无叙述,这样就给我们留下一个谜。
在所有神话中,“泥土造人”的说法最多,也最为流传,如纽西兰神话说人是天神滴奇用红土和自己的血制成;美拉尼西亚人也这样说;希腊神话说神从地球内部取出土与火,派普罗米修斯和埃皮米修斯兄弟二神,分别创造动物与人类,并赋予人类种种个性和智慧。
这些说法很有趣,在我很小的时候外婆就给我讲过,当我看过这些故事时,也很钦佩古人这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神话故事有多么不容易,那时候没有文字记载,特别像我外婆还没有文化,根本不认识字,给我们讲故事的时候还绘声绘色,那个故事似乎就是她亲身经历的。
那么人是从哪里起源的呢?据古人类学的研究,中华文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800万年前的云南腊玛古猿化石,到300万年前的湖北南方古猿的牙齿化石,直到170万年前的云南元谋人化石,向我们讲述着这块土地上早期人类进化的轨迹。在此后170万年的时间里,由旧石器到新石器时代,丰富多彩的石器文明遗迹和神话传说为我们又勾画出了夏王朝以前先民的文明化进程。
80万年前的陕西蓝田人化石代表着最早直立行走的人类,50万年前北京周口店的北京猿人已经懂得制作简单生产工具。他们不仅学会了使用火,而且采用打击制造的石器捕猎动物。10万年前的大荔人和许家窑人,完成了向智人的过渡。山西、河北、内蒙古、宁夏等地都出土了旧石器时代的石器,山西丁村的三棱尖状器,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
新时期时代约从公元前6000年开始。这一时期农耕畜牧比渔猎采撷变得更为重要,而花纹斑斓的彩陶和黑陶成为中华文明不断进步的符号和象征。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像黄河和长江一样成为贯穿史前文化的两大干流。东到河南,西达甘肃、青海,南到湖北,北达内蒙古河套地区,发掘出美丽的手制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上面绘画着植物、动物与几何图案。它们代表着仰韶文化的文明。山东和江苏地区的龙山文化则以黑陶为特征,标志着一个新的文明高度。
中华文明的早期基础,在母系氏族社会为主旋律的新石器时代已经逐渐奠定。房屋建构的规制,墓葬的方法和仪式,鬼魂、祖先和生殖崇拜的原始宗教萌芽,各种工具的制造,大体上勾勒出中华文明的基本轮廓。
史前社会阶段大约是距今170万年到公元21世纪,其中包括从猿逐步向人过渡的原始群阶段、氏族公社阶段。这两个时期的人类都是以石器为只要生产工具,在考古学上称原始社会为石器时代。原始社会为史前文明时期,由于没有文字记载,我们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只要是通过考古发现获取的化石和实物为依据。神话和传说则为这一段历史增加了许多浪漫主义和英雄主义色彩,使得我们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更加丰满。
缠足的由来缠足,又称裹足,粤语俗称紥脚,是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缠足的起源
缠足的起始年代说法很多,一说始于南齐,一说始于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这些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缠足风俗的兴盛
到明清时代,则逐渐普及於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由於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成效不大。
缠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反缠足运动及缠足风俗的结束
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社会落后的象徵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辛亥革命后,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