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凉山木里3.28森林火灾是由11岁男孩点燃
感谢邀请。据凉山州木里县森林公安局消息“3.28”森林火灾系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11岁)于2020年3月28日14时在木里县项脚乡项脚村瓦科组田某某家后山处用打火机点燃松针和木罗松烟熏洞内松鼠时不慎失火引发。
记得2019年3月31日的那场大火吗,也是在凉山州木里县,有31位扑火英雄倒在火场里,现在想起来,依然是痛心!
尽管3.28这场火灾没有人员伤亡,,损失也是巨大。
年仅11岁的熊孩子作案,虽然主观上不是恶意所为,后果严重,最根本的原因是家长缺乏管教,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学校有没有进行防火教育?这都应该问责。
讲一个我身边的真实的故事,一位来自东部山区的打工妹,一次带儿子回娘家,她去集上买东西,孩子放在嫂子家,让母亲一块看管两个四、五岁孩子,孩子小不懂事,两个孩子到姥姥家房后玩耍,那个大一点的孩子提议点火玩,小一点的孩子点头,两个孩子掏出火柴,把玉米秆垛点着了,两个孩子一看冒烟了,大一点的孩子跑回家告诉大人,小一点的孩子吓得钻进玉米秸秆垛里面了,邻居们看到冒烟起火,纷纷跑过来,连喊到叫的把孩子掏出来,只见孩子两只手和脸部都严重烧伤,多亏救护车来得及时,医院救治及时,命保住了,孩子一双手失去了,手腕卷曲,脸部严重变形。打工妹哭的死去活来,亲戚邻家们都不知道怎么安慰这位年轻的妈妈。当这个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妈妈送孩子上学去,把学校的小孩子们吓的不轻,有的小孩竟然大哭。老师想了个办法,让这个烧伤的孩子带面具上学。想想看,这个孩子学习会好吗?后来,这个孩子连初中都没有读就辍学了。可想而知,这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遭受了多大的心理挫伤。我曾经问过这个年轻的妈妈,没给孩子讲过不能玩火吗,孩子妈妈是这样回答的谁能想到,一个小孩子会玩火。
可见,家长对孩子教育多么重要!我们小时候,父母绝对不允许我们拿火机火柴之类的东西玩,父母多次告诫我们,谁放火派出所就抓谁!
书归正传,刑法第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虽然,法律规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这个后果太严重了,必要的教育不能空缺,可由当地政府收容教养。而且,他的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还应该受到监管不力的严惩!要不然,就不会彰显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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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负不了刑事责任,大人你就是砸锅卖铁一辈子也赔不起。还能怎么办?估摸着小孩子也是农村的娃,家里监护人应该是普通村民一类的。即使人家赔了一点,你总不能让人家没地方吃饭没地方睡觉吧,人家该种地或该种树的还得继续做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先赔点钱,但必须保证人家的生活所需及必须的劳动再生产物资资料的正常购买。然后考虑判定监护人每年必须做一定时间的义工,用于山区林地的植被恢复,比如植树或做义务巡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