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亮的个人资料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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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亮(1014年-1077年),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以下是奇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陈希亮的个人资料历史背景,给大家作为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陈希亮个人简介
陈希亮(1014年-1077年),宋朝人,字公弼,祖先原为京兆(今陕西西安市)人,迁居眉州青神(今属四川)。
年幼孤单好学,在烧掉钱息三十余万后,外出求学。终于在天圣八年(1030年)获中进士,和他的侄子陈庸、陈谕一同升入了进士第,被当时人称“陈家三俊”。最初时任职大理评事,在长沙县任知县,严明执法,王公贵人都对他颇为忌惮。升任殿中丞,调任鄠县知县。嘉佑二年(1057年),担任开封府判官。继任过京东转运使。嘉佑八年(1063年)正月,任凤翔府知府,是苏轼的上司,颇严格。有吏员称呼“苏贤良”。公弼大怒“府判官,何贤良也?”,下令用刑杖责打吏员。又继任湖北房州知州。《宋史》称其“为政严而不残,不愧为清官良史”。苏轼评论他“平生不假人以色,自王公贵人,皆严惮之。见义勇发,不计祸福,必极其志而后已。”
《宋史》记载希亮发明“飞桥”,当时汴河改道流经宿州(今安徽宿县),陈希亮建造了一座横跨汴河的“飞桥”,仁宗下诏褒奖,并令“自畿邑至于泗州皆为飞桥”。
后英宗即位,迁任太常少卿,后辞去官职告老还乡,在老家居住十年,熙宁十年逝世,享年64岁,获追封为工部侍郎。有《陈希亮文集》10卷、《制器尚象论》等。其第四子为陈慥(季常)。
陈希亮主要成就
为官政绩
陈希亮字公弼,他起初做大理评事,主管长沙县政事。有个叫海印国师的僧人,他出入章献皇后家,与几个显贵的人(公卿大夫之类)来往,倚仗着他们的势力占据百姓的土地,人们没有谁敢正眼看他,陈希亮收捕惩治他,在法律上定他的罪,全县的人都很惊惧。
郴州竹场有人伪造凭证供给缴纳租税的人送给官府,事情被察觉,这个缴纳租税的人应当被处死。陈希亮明察他没有罪,释放了他,不久果然查捕到那个伪造凭证的人。陈希亮后来又升为殿中丞,调转主管鄂县政事。县府的老官吏曹腆怠慢法令,因为陈希亮年轻,轻视他(陈希亮)。陈希亮任职办事,查到了他的罪过,曹腆磕头流出血,表示愿意改过自新,陈希亮告诫他而免去处罚,他终于成了好官吏。当地的巫师每年搜刮百姓的钱财祭鬼,把这叫作“春斋”,他们说不这样做就会发生火灾。百姓谣传有穿红衣的三个老人带来火灾。陈希亮禁止了这项活动,百姓不敢犯禁,火灾也没有发生。陈希亮毁掉的不合礼制的祠堂上百个,勒令巫师成为农民的有七十多家。等到陈希亮免官离开,当地父老送他出县境,流泪说“您离开我们,穿红衣的老人又会出来了。”
陈希亮母亲去世,他服丧期满做开封府司录司事。福胜塔着了火,官府想要再建,估计要用三万钱,陈希亮说“陕西在打仗,希望用这笔钱馈赠军队。”皇帝下令停止建塔。青州百姓赵禹上书朝廷,说赵元昊一定反叛,宰相认为赵禹乱说,把他流放建州,赵元昊果然反叛。赵禹诉告所属的宫府,官府不接收他的案子,他逃到京城自己申辩,宰相发怒,把他下到开封狱中。陈希亮提出赵禹可以奖赏不可以加罪,争辩不停。皇帝下令释放赵禹,奖赏他做徐州推官,并且想要陈希亮做御史。正赶上外戚(皇后家族)沈元吉因做坏事、偷盗杀人,陈希亮一审问就得到实情,沈元吉自己受惊倒地而死,沈家诉告陈希亮,皇帝下令弹劾陈希亮以及几位办事的官吏。陈希亮说“杀死这个坏人的唯独我一人。”于是陈希亮把罪过归在自己身上,他因犯罪而罢官。
皇祐元年,皇帝下令让他做提举河北便籴之官(负责征调粮食),都转运史魏瓘揭发陈希亮擅自提高降低物价。不久魏瓘被任命为龙图阁学士,主管开封政事,陈希亮请求在朝廷上与他们论辩。他们对答以后,仁宗认为陈希亮正确有理,罢免魏瓘的官职,让他去主管越州政事,并且想要任用陈希亮为龙图阁学士。陈希亮说“我与转运使不和,不能算没有罪过。”
他竭力请求回到滑县。正赶上黄河鱼池一代涨洪水,快要决口,陈希亮全都召集朝廷派到黄河监督防洪的人,派那些皇帝的亲兵防守堤坝。陈希亮住在会决口的地方的屋子里,官吏百姓流着泪轮换劝谏他离开,他坚决睡在那里不躲开,洪水后来也退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