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ldquo;学历门rdquo;:1917年确实未拿到博士学
胡适在哥伦比亚大学经过一年的学习,加上他在康奈尔大学研究院学的一部分课程,便达到了当时哥大研究生的规定学分。1916年11月,他考过哲学和哲学史的初级口试和笔试,成绩及格,取得了“博士候选人”资格。同年8月初,便开始写“博士论文”了。论文题目是
AstudyoftheDevelopmentofLogicalMethodinAncientChina(《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
一连写了近九个月才写成,全文约九万字,打印稿多达243页,真是皇皇大文!
1917年5月22日,胡适参加博士学位的考试。他走进考场抬眼一望,上面坐着六位大主考五个洋教授,一个洋博士。他的导师杜威和夏德两个老头,昂昂地坐在当中。①这六位主考,只有夏德是懂汉文的汉学家,但也读不懂先秦典籍;
其他五位洋学者,汉文一字不识,他们的学问实在可怜巴巴,对这些人谈先秦名学,简直可以说是对牛弹琴。胡适叽哩咕噜报告了论文要旨之后,他们便七嘴八舌地提问、诘难,问答往复,直考了两个半小时。口试考过,结果是很不理想;②七年的留学生活总算结束了。
当时国内,新文化运动正迅猛展开。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了几篇文章,倡导文学革命,一时名声大噪,以致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也慕名聘请他当教授。胡适得此美差,便匆匆忙忙告别杜威,离开纽约,经温哥华乘船返国,以洋翰林(博士)的身份出现在国内文化界和北京大学的讲坛上。
1919年2月,胡适的博士论文,经过扩充修改,作为《哲学史大纲》(卷上),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初版封面上竟赫赫印着“胡适博士著”五个大字。各种报章杂志上,“胡博士”的头衔更是满天飞。“博士”简直成了胡适的专称,大有非胡适莫属之概!
“胡博士”在近代文化学术界风风火火数十年,谁也没有怀疑过他的博士学位,谁会不相信胡适是真博士呢?
可是,事隔三十多年之后,胡适的博士学位竟引起问题了。1952年,哥大东亚图书馆馆长林顿先生,为庆祝1954年哥大二百周年纪念,着手编一本《哥伦比亚大学有关亚洲研究的博士硕士论文目录》,1957年出版,③却没有大名鼎鼎的胡适博士。林氏是根据校方正式纪录编纂的,难道这些正式纪录里竟没有胡适论文的纪录?这不就成问题了吗?
后来,袁同礼先生编《留美同学博士论文目录》,④据哥大所提供的正式名单,胡适是1927年的博士,晚了10年,自然又是一个疑问。袁君便托当年在哥大留学的唐德刚先生复查。唐君为好奇心所驱使,乃去哥大校史图书馆及其他有关部门“彻底清查一遍”,查得胡适的“正式学位纪录确是1927而非1917”。于是袁同礼只好将胡适得博士学位的年份列入1917年和1927年,含混过去了。
这两份目录,都是英文的,又专业性很强,流传不广,因而胡适的博士学位问题没有引起外间人士的注意。倒是去哥大“彻底清查”过有关文件纪录的唐德刚,曾经“慢慢委婉地”向当年流亡在纽约的胡适透露了这个学位的问题。胡适便也逐渐地向唐君“说明其中原委”。而每次解释时,他都免不了“有点苦笑的表情”,并为此“而感到尴尬了”。⑤胡适尽管尴尬,但那时仅有他的“小朋友”唐德刚君知情,外人并未与闻,也没有人怀疑胡适是真博士。他仍然顶着博士头衔,在太平洋两岸飞来飞去,飞回台湾省,出掌台北的“中央研究院”。
在民国以来众多的杰出女性之中,有一个集诸多“第一”于一身的女性,特别引人注目。
她曾经是民国时期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非官方女性外交特使、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性律师……这位拥有众多“第一”、可谓开风气之先的女中翘楚,就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和女权运动的鼓吹者——郑毓秀
尽管是如此“杰出”的女性,胡适生前对郑毓秀似乎印象极为不佳,他在1930年7月16日的日记中说:“见法国人Chadourne与Fonterioy,他们为李石曾、郑毓秀办一个La China Novelle月刊,想我参加,我婉辞了。”而到了同年9月3日的日记又说:“晚上听人说,法国人Chadourne受李石曾、郑毓秀的委托,办一种法文月刊,名‘LaChinaNovelle'。此君对人说,应请胡适加入撰述。此话被他的老板们知道了,这刊物就停办了(此月刊的第一期文字已排成大半,我曾看见校样)。这又是‘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了。”在1931年1月2日的日记中又说:“到Hussy家访顾少川夫人(按:顾维钧夫人黄蕙兰女士),即在那里打扑克牌。晚饭席上Mrs.Hussy提议发电报给郑毓秀贺年,我不开口。
后来她真用铅笔写电稿了,我才说:‘请不要放我的名字。'这班女人太不爱惜脸面!”甚至在同年的1月17日的日记中,胡适写道:“(杨)仲瑚做了郑毓秀的姐夫,遂得特区(公共租界)法院院长。我不与他往来。近日孟麟、昌之为同乡程庸熙医生被捕事,天天来求我去看杨君,不得已去访他,不遇,投一片而行。”先是拒绝在与郑毓秀相关的刊物上写稿,再则不在众人联名的贺年电报上签名,到后来甚至因是其姐夫之关系,而不与杨仲瑚往来,这对素来“理性”、政通人和的胡适而言,颇为不寻常。
但尤有甚者,胡适在1930年10月11日的日记上说:“……后来夏奇峰也来了,他最知道郑毓秀和王宠惠、魏道明等人的故事,谈得甚有趣味。郑毓秀考博士,亮畴(按:王宠惠)与陈箓、赵颂南、夏奇峰诸人皆在捧场。她全不能答,每被问,但能说:‘从观点上看,可不是吗?
(AnpointdevueChinoise,nestcepas?)'后来在场的法国人皆匿笑逃出,人皆惭愧汗下。论文是亮畴做的,谢东发译成法文的。”日记接着还有一段更劲爆的:“她的侄儿小名阿牛,有一天撞见她与魏道明裸体相抱,她恼怒了,把他逐出。此人即前月与电影明星李旦旦结婚同赴欧洲度蜜月的。魏道明之母常逼他结婚,他无法,乃令人从孤儿院中抱一小儿来家,说是郑博士所生。”胡适提到小名“阿牛”的郑毓秀侄儿叫郑白峰,当时是日内瓦国际联盟的秘书。
而李旦旦原名李霞卿,生于1912年,广东番禺人,父亲李应生是位爱国志士。李霞卿幼年随父留学欧洲,后定居上海。由于受到中西文化的熏陶,李霞卿个性活泼,思想开放,多才多艺,更具一项重要素质--胆识过人。
1925年底,李应生与黎民伟在上海创立民新影片公司--李应生是黎民伟的亲戚,公司由李应生任经理,主管经济和营业,黎民伟任协理兼制造部长,主管制作和技术。李应生并任影片《和平之神》的制片以及影片《三年以后》的监制,1927年任《复活的玫瑰》《海角诗人》《天涯歌女》等片的制片人。他还引导女儿李霞卿进入电影界,并为其取艺名“李旦旦”。李霞卿参加了电影《玉洁冰清》的拍摄,充当一个配角。从没拍过电影的李霞卿,一点也不怕镜头,表演十分成功,导演卜万苍、编剧欧阳予倩对她特别满意。
此后,李霞卿连续主演了《和平之神》《海角诗人》《天涯歌女》《五女复仇》《西厢记》《木兰从军》等影片,被誉为“天天向上的李旦旦”。她的剧照及生活照充斥于报纸杂志。
李霞卿外形漂亮,有着圆圆的脸庞、适度的身材、动人的体态,还会骑马、游泳、开汽车,是一位新型女性的典型。而正当人们以为李霞卿将沿着电影明星的路子一直走下去之时,她却离开影坛,嫁给了郑白峰--据说这是郑毓秀一手安排的。李霞卿随丈夫到日内瓦居住期间,在那里加入航空学校,学习飞行。几年之后,她又转到美国奥克兰波音航空学校深造,掌握了各种复杂的飞行技术,并成为美国妇女航空协会会员,加入了卡特皮勒飞行俱乐部。1936年,李霞卿乘美国柯立芝总统号油轮回到上海,顿时又成为新闻人物。同年,“上海市民献机命名典礼”在龙华机场举行,观者如潮,达十五万人。李霞卿当场与另一驾驶员登机凌空表演,轰动效应可想而知。要知道,在那个年月,女子会开汽车能有几人?更没听说过女子开飞机了!更何况这位女子还是电影明星呢!以后,李霞卿驾机飞南京、洛阳、成都、西安、昆明、贵阳、太原、北平等城市,还撰写了一部二十万字的《改革航空的建议》。“八·一三事变”后李霞卿迁居香港,后又赴美国芝加哥。在美国,她驾驶一架名为“新精神号”的单翼型飞机,做了一次极为轰动的环美飞行。在美国,李霞卿又接受派拉蒙影业公司邀请,参加了以抗日战争为背景的影片《歧路》的演出。长期以来,一些书刊错误传抄李霞卿于1940年(或1944年)在一次飞行事故中“结束了年轻的生命”,而实际上她一直到1998年才在美国逝世。
关于胡适说到的1924年郑毓秀在法国巴黎索邦(Sorbonne)大学(巴黎大学的前身)考博士的情形,传记作者唐冬眉在《穿越世纪苍茫--郑毓秀传》一书中说:“若干年之后,郑毓秀都还记得博士论文答辩时的情景:她穿着一件白底蓝花的上装,衣服裁剪得体,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女性柔美的身躯,耳垂上戴着一副母亲送给她的玉耳环,手腕上一对玉手镯,乌黑油亮的头发,一丝不乱地紧贴在耳后,露出她那宽大饱满、充满智慧的额头,冰清玉洁的装扮,体现着东方女性优雅的气质和风韵。
在巴黎大学一座哥特式建筑风格的教室里,主考官穿着红色长袍,坐在巨大的桌子前,郑毓秀手拿着论文,用地道的法语宣读着她的论文概要,她微微有些颤抖的声音,在高耸的圆拱形天花板下空洞地发出回声。那一刻是紧张而激动的,当主考官全票通过郑毓秀的博士论文之后,她向老教授们深深地弯下腰,表示她的真诚谢意。然后,她冲出教室,扑向早已在外等待消息的魏道明,高兴地喊道:'通过了,通过了!'”较之胡适日记所载,似乎后者更为真实些。笔者不知传记作者的这些场景的描写是根据郑女士的回忆录,或传记作者自己的想象,但较之夏奇峰的描述,是有些避重就轻而少了临场感。夏奇峰说:“她全不能答,每被问,但能说:'从观点上看,可不是吗?(AnpointdevueChinoise,nestcepas?)'后来在场的法国人皆匿笑逃出,人皆惭愧汗下。”
虽只有短短几句,但若非在现场的人,是无法说出那种场景的。这件事该是信而有征的,何况胡适素来讲究'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对于无稽之谈,他大概会一笑置之,而不会郑重其事地把它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