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琴简介/生平事迹 李玉琴人物评价
人物简介:
李玉琴(1928年7月15日—2001年4月24日),祖籍山东,生于长春市一户普通人家,1942年考入伪满新京南岭女子优级学校。第二年,年仅15岁的李玉琴被选入伪满洲国的“皇宫”中,并被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封”为“福贵人”,这是溥仪的第四位妻子。
1957年5月与溥仪离婚,次年和当时在长春广播电台的一个工作人员黄毓庚结婚,重新建立起幸福美满的家庭。
2001年4月24日,李玉琴在长春病逝,享年73岁。
中文名李玉琴
国籍
民族汉族
出生地吉林省长春市
出生日期1928年7月15日
逝世日期2001年4月24日
前夫溥仪
封号福贵人
第二任丈夫黄毓庚
公益事业珍贵宫廷文物捐献
人物生平
1945年8月,李玉琴随溥仪出逃到通化临江县大栗子沟,此后,李玉琴经历10个月的辗转迁徙,于1946年6月落脚于破落皇族溥修在天津的家中,直到1953年回到长春娘家,继续寻找溥仪下落。
新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教育、帮助下,李玉琴摆脱封建家庭的控制,开始参加社会活动。1956年,李玉琴被安排在长春市图书馆工作。
1955年夏,李玉琴前往抚顺战犯管理所见到了分别10年的溥仪,1957年5月与溥仪离婚。
1958年5月,当时已经成为长春市图书馆干部的李玉琴与吉林省广播电台工程师黄毓庚先生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黄焕新。1982年,李玉琴加入“民革”,1983年被推选为长春市政协委员,1993年又被推选为吉林省政协委员。,她还在吉林省交通学校担任名誉教授,教授历史课。
晚年的李玉琴生活幸福,作为两级政协委员,她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各项社会活动,撰写不少提案。其间,她出任物价检查员,义务为社会服务,为国家希望工程、长春体育馆建设工程以及长江水灾灾民捐款,还把保存多年的珍贵宫廷文物捐献给伪满皇宫博物院,为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
1995年,李玉琴患上肝硬化,她在家属的帮助下,同病魔抗争了6年。在李玉琴病重期间,吉林省和长春市有关部门领导多次到家中探望她。
2001年4月24日,李玉琴在长春病逝,享年73岁。结束了坎坷而传奇的一生的李玉琴最终赢得了“经年砥砺芳百世,一生沧桑琴断音”的社会公正评价。
2005年8月10日,在长春息园名人苑举行了李玉琴纪念墓雕揭幕仪式。
人物轶事
“福”贵人最终得福
谭玉龄死后,吉冈向溥仪又提前议,并给溥仪找来不少日本女人的相片,让溥仪选择。溥仪害怕自己的私生活会让日本人知道,便推托说“谭玉龄尸骨未寒,暂时不想结婚。”后来,在60多张伪满中、小学校的女学生照片中,溥仪选中了李玉琴。因为李玉琴才15岁,从照片上可以看出她的天真、单纯和幼稚,这正是溥仪所需要的。
李玉琴被册封为福贵人,溥仪看着胖乎乎的玉琴说“以后遇到什么不吉利的事情,用你的福就可以克住了。”
李玉琴真的有“福”吗?今天当她接近退休时,当上了长春市政协委员,有自己温暖的家庭,可以说她是幸福的,在过去几十年中,她走过了一段多么曲折的路啊!
李玉琴出身贫苦,入宫以后,常常被人看不起。溥仪为了控制她,订出了让她永远不能翻身的21条,主要内容是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清王朝的祖制;一切言行都要顺从溥仪,即使和父母通信也要先得到批准;必须忠实地伺候溥仪一辈子,思想上偶然起了不该起的念头,也要立即请罪;不许回家和亲人见面,不许私蓄一分钱,不许打听外事,不许愁眉苦脸等等。溥仪让她亲手抄写“笔据”,在佛前立誓后焚烧,让她终生为自己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