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简介】胡适简介/生平介绍

奇闻异事 2023-11-19 20:00www.178767.com奇闻异事

  胡适原名嗣穈,字适之,徽州绩溪人。曾任北京大学校长、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中华民国驻美大使等职。

  胡适因提倡文学改良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是第一位提倡白话文、新诗的学者,致力于推翻二千多年的文言文,虽与陈独秀政见不合,但与其同为五四运动的核心人物,对近代史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胡适兴趣广泛,着述丰富,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伦理学、红学等诸多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着有《白话文学史》《胡适文存》《尝试集》《哲学史大纲》等书。

  1962年2月24日因心脏病猝发于台北逝世。

  生平介绍

  1891年12月17日未时出生于江苏省松江府川沙县。

  1893年随母亲冯顺弟前往台湾其父胡传任所。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随母亲离开台湾返回上海,后回祖籍安徽省绩溪县上庄村,进家塾读书。其父胡传病逝于厦门。

  1904年与江冬秀订婚,从三兄到上海,入梅溪学堂。

  1905年进澄衷学堂。

  1906年考取公学。

  1908年入新公学,兼任英文教员。

  1910年留学美国,入康奈尔大学选读农科。

  1915年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师从于约翰杜威。

  1917年,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通过哲学博士学位的考试,回任北京大学教授,参加编辑《新青年》,回安徽省绩溪县与江冬秀结婚。

  1919年接办《每周评论》,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主张改良主义,挑起问题与主义论战。

  1920年离开《新青年》,在南京大学暑期学校讲学。

  1922年任北京大学教务长兼代理文科学长,创办《努力周报》。在其第二期与蔡元培、李大钊、陶行知、梁漱溟等联名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

  1924年与陈西滢、王世杰等创办《现代评论》周刊。

  1925年2月参加北京善后会议,并参与起草部分会议文件。

  1926年与其师郭秉文等人在美国发起成立华美协进社。

  1926年游历英国、法国、美国、日本诸国。

  1927年正式取得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1927年在上海蒋介石与宋美龄婚礼上结识蒋介石。

  1928年创办《新月》月刊,任公学校长。

  1929年在《新月》杂志上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标志人权运动的开始,随后发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知难,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1930年1月胡适、罗隆基、梁实秋三人有关人权问题的文章结集为《人权论集》交新月书店出版,后被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查禁。1930年4月10日在《我们走那条路》中提出“要铲除打倒的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五大仇敌”。

  1932年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兼文学系主任,并邀蒋廷黻、丁文江、傅斯年、翁文灏创办《独立评论》,胡适先后共为其撰写了1309篇文章。

  1935年1月4日抵达香港,逗留五天,主要接受香港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1935年多次要求出任驻日本大使未果。

  1937年七七事变发生后,蒋介石于1937年8月19日要求胡适即日前往美国争取美方对的支持。

  1938年任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

  1942年9月8日辞去驻美大使一职,旅居纽约,从事学术研究。

  1943年应聘为美国国会图书馆东方部名誉顾问。

  1944年9月在哈佛大学讲学。

  1945年出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代表团代表在旧金山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以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团首席代表的身份,在伦敦出席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会议,制订该组织的宪章。

  1946年7月回到北平,任北京大学校长。1946年11月28日,蒋介石向国民代表大会提出《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并郑重致词,说明其要点,由大会主席团主席胡适接受。1946年12月25日,国民大会正式三读通过宪法草案,国民大会闭幕,由蒋介石代表国民政府接受胡适递交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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