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口有电线杆怎么办
图说矗立在道口的电线杆 尹琛 摄
新民晚报讯(实习生 尹琛 记者 夏韵)近日,家住闵行区春申路1581弄蔷薇新村的朱先生致电新民晚报962555新闻热线反映,小区门口的非机动车出口处矗立着一根电线杆,使得通行宽度骤减,对居民的出行造成不便。,怎么搬离这根电线杆如今成了难题,困扰着小区业委会。
记者来到春申路上的蔷薇新村。小区大门口,左侧的出入口专供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出,约有1米多宽,中间矗立着一根电线杆,十分突兀。记者注意到,大部分电瓶车开进开出都避开了这个非机动车出口,选择从一旁的机动车出口通行。有几辆电瓶车从该非机动车出入口通行,不得不小心翼翼减速,擦着电线杆而过。朱先生说,遇上雨天,非机动车驾驶员穿着雨披驾车,厚重臃肿,更加难行。“电瓶车经过那里要小心,再小心。稍不注意就会撞到杆上。”
电线杆碍事,却不容易搬掉。小区业委会主任吴先生告诉记者,该非机动车道的出口处原是一个岗亭,电线杆立在岗亭的背后。2006年小区大门改造,岗亭撤离,电线杆就这么凸显了出来,挡在出口中间。吴先生说,业委会曾联系供电公司商讨电线杆搬挪事宜,对方回复,业委会需缴纳至少7000元的费用。
记者查询到,《供电营业规则》第50条规定“因建设引起建筑物、构筑物与供电设施相互妨碍,需要迁移供电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时,应按建设先后的原则,确定其担负的责任。如供电设施建设在先,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在后,由后续建设单位负担供电设施迁移、防护所需的费用;反之,则由供电设施建设单位负担建筑物、构筑物的迁移所需的费用。”可见,照此规定,蔷薇新村的电线杆建设在前,非机动车出入口建设在后,那么理应由后续建设单位负担费用,而不是供电公司免费迁移。
蔷薇新村不少居民认为,2006年的大门改造工程由属地相关部门牵头实施,是政府行为,费用不应让居民买单。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早点拿出办法来,还居民安全的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