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处两个对象怎么办
婚内出轨,明明是出轨一方有错在先,受害一方本已伤痕累累,但又往往因控制不了自己愤怒的情绪做出过激行为,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使自己深陷囹圄,得不偿失啊!#丈夫出轨 妻子暴怒一把火把家点了#此等烂事儿,不摊上自然再好不过,若不幸摊上了,再气愤也得控制情绪,想维权也得多学法律。
下面,结合3个典型案例,简要谈一谈面对“婚内出轨”,如何维权?
案例一吉林榆树,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而且还不止一名女性,并向其中一人转了6万元,一气之下妻子要求离婚,因双方协议无果在家中发生厮打,一气之下将卧室的床单点燃,没想到因这一举动,自己犯了纵火罪,被判了4年的有期徒刑。
案例二陕西渭南,一男子与妻子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妻子却与其男朋友一同前来,男子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伤害,就给了妻子一个大耳光,却把妻子打成重伤。据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男子。
案例三山东淄博,一女子趁孩子上辅导班时,与情夫在酒店偷情。丈夫跟踪到酒店抓奸在床,气愤之余收取情夫2万多元“补偿”。情夫后来报警,丈夫被判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六个月。
以上3个案例,均有一个共同的地方,那就是,受害一方,面对夫或妻的不忠,因控制不了自己愤怒的情绪做出过激行为,无一例外地让自己身陷囹圄,所不同的是,因过激行为的不同,触犯了不同的罪名。
案例一中的女子一气之下将卧室的床单点燃,虽然烧毁的是自家的财物,但倘若任由火势蔓延,势必会危及整个单元楼内其他住户的安全,故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案例二中的男子,一女之下打妻子的一耳光,直接将妻子打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案例三中的男子,跟踪到酒店将妻子和情夫抓奸在床,气愤之余收取情夫2万多元“补偿”,构成敲诈勒索罪。
综合以上3个案例,不得不说,教训惨痛啊!
婚内出轨不仅为社会公序良俗所不允,更为法律所禁止,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是人人唾弃的不齿行为。轻则违法,重则构成犯罪。
从更好防范法律风险,提升维权效果的角度来看,一点小小的启示就是此等烂人烂事,不摊上自然再好不过,若不幸摊上了,最好的维权方法就是收集证据,果断离婚, 若有对方重婚的证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1.无论是夫或妻一方,若违反法律规定的忠实义务,均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互相忠实。”那么,民事法律对婚姻又是如何保护的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民法典》增加了一项“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在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上,《民法典》也新增了一条“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兜底条款。也就是说,当一方存在“通奸”“偷情”或“出轨”等行为时,应可以理解为“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当这一重大过错给无过错方实际造成了损害结果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应当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照顾,可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或者给予无过错方优先选择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出轨一方在未经夫或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赠与出轨对象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有理由撤销。
2.无论是夫或妻一方,若属于“明知他人是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对重婚罪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受害人可以找证据证明对方重婚(比如丈夫和出轨对象明知对方已婚的证据、丈夫和出轨对象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丈夫和出轨对象生育女儿的证据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还是那句话此等烂人烂事,不摊上自然再好不过,若不幸摊上了,最好的维权方法就是果断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收集证据,果断离婚, 若有对方重婚的证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