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注销分公司怎么办

奇闻异事 2023-10-30 05:34www.178767.com奇闻异事

企业是法人组织,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在实践中企业合并和分立都是比较普遍的商业行为。但无论企业合并或者分立,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企业合并后可不可以再分立的?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网站查看)

一、企业合并后可以再分立吗

企业合并后,在满足一定条件情况下,可以分立。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后,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形式具体有哪几种

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存续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公司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如未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分立后的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数额根据分立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及分立后各法人的注册资金数额来确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合并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可以再分立,分立公司要经股东会决议。决议通过后,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对公司资产进行分割。

一、公司分立只能分立小公司吗

不是的,分立公司并没有大小区别。

一般情况下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主要是指投资“设立”,公司分立是办变更登记,是属于“变更”中产生的;所以不在此禁止范围,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能够进行分立的。而且分立的情况一般有两种,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方可申请。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方可申请。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征

1、股东为一人

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体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后者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2、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

3、组织机构的简化

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未规定其必须设立。

Copyright © 2016-2025 www.178767.com 奇事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