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奇闻异事 2025-03-15 04:13www.178767.com奇闻异事

最近,有关华晨和沈阳城投等企业破产的消息在金融圈引起了巨大的震动,破产似乎正成为企业躲债的一种“潮流”。这些消息让人们不禁思考,当欠款的企业走向破产,那些与其相关的债权人又该如何应对?今天,《国杰律师说》就为大家详细解析一下,“欠款的企业要破产,能否通过担保人继续追讨欠款?”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当欠钱的企业破产并被法院受理后,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四种情况:

一旦破产案件被法院受理,债权人可以继续寻找担保人承担责任,此时从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会停止计算利息。这意味着,原本债务人破产后就不再产生利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也将不再继续计算利息。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申报债权后能够获得的债权金额虽然不确定,但为了更加稳妥,债权人还是会选择追讨担保人。

第三,在担保人没有完全清偿债务之前,债权人可以继续参与破产程序的分配,受偿不足的部分。这意味着,即使担保人只偿还了一部分债务,债权人仍然可以继续向破产企业追讨剩余部分。

如果企业破产清偿仍然不足,债权人可以继续要求担保人承担剩余债务。这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利的消息,因为一旦承担债务后,往往无法再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对担保人而言,也存在两种有利的情况。首先是担保人和欠款企业分别还款,总额超过了原欠款金额,超出部分应归还给担保人。其次是当知道债务人破产但不去申报债权也不通知担保人时,如果担保人预先行使追偿权能得到部分金额,那么担保人可免除部分责任。

破产现象并不罕见,而担保则伴随着一定的风险。无论是债权人还是担保人,在面对企业破产时都需要谨慎处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也要明白,担保并非躲债的捷径,而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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