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石刑的刑法过程曝光 场面残暴无极
古代历史上的酷刑让人心生畏惧,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已没有这些残酷的刑法。但在国外有些国家还是存在着惨不忍睹的刑法,比如说伊朗石刑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石刑除了在伊朗适用,还在哪些国家中也有使用呢。所谓的伊朗石刑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刑法,从哪里可以说明该刑法的残酷,举例来说明。
伊朗石刑是怎样的刑法
根据伊斯兰教法(阿拉伯语称“沙里亚”)的规定,已婚者犯通奸,只要有四位证人,可以判处乱石砸死;未婚者犯通奸,只要有四位证人,可以判处鞭打100下。,伊斯兰教法伴,随着伊斯兰教的产生而兴起,于中世纪和近代曾在伊斯兰国家广泛应用,但自20世纪初绝大多数伊斯兰国家逐渐进行法律改革,引进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使得伊斯兰教法的适用范围大幅度缩小。
尤其是伊斯兰刑法对于“通奸”和“偷盗”(砍去手足)的处罚,因为过于残忍而遭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抨击。当今仍然执行伊斯兰刑法的国家为数甚少,沙特是最为突出的一个。
石刑在国际社会普遍被视为过于残酷,故通常会使用一些较人道的死刑。仍然存在石刑的国家包括依然实行伊斯兰教法的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亚、索马里。
伊朗石刑的案例介绍
石刑这一残酷的刑罚在伊朗也是适用的,下面就举个伊朗石刑的案例来说明。
2006年5月15日上午,伊朗大不里士,一位全身罩着黑纱的中年女性被带进了法庭。法庭上,她承认在丈夫去世后,她和两名男子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由此她被判99下鞭刑。
这位女性名叫萨基内·穆罕默迪·阿什蒂亚尼,是伊朗的少数民族———阿塞拜疆族人。在被判刑时,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但忍受了99下鞭挞后,阿什蒂亚尼没能迎来新生活。
4个月后,阿什蒂亚尼的案子被另一家法院翻了出来。这家法院认为阿什蒂亚尼的罪行不仅是与其他男子发生不正当关系,而是谋害亲夫,因为与她有染的一名男子被控谋杀了她的丈夫,这家法院判定她犯了通奸罪,并决定对她实施石刑,即被人用石头砸死。
从奇事网以上介绍的内容中可以看到,法院在给阿什蒂亚尼判刑的时候并没有拿出确凿的证据,就直接决定对其使用石刑,将人活活砸死。由此可见这是多么残忍的酷刑。
段延庆,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的主要人物,原为云南大理国太子,段誉生父,后因大理内乱,被奸臣杨义贞谋国后流亡出外,因其身份,受到多方追杀,身中无数刀,虽保住性命但面目全毁,双腿残废,仅能腹语交流。后强练家传武学,终于以一残疾之身成为西夏一品堂一等一的高手,练成武功后,开始向当年追杀他的人展开疯狂的报复,因手段残忍,得到了“恶贯满盈”的绰号,后来他遇到了另三大恶人,并以其实力将三人统至麾下,成为四大恶人之首。因为大理皇室后来光复后由段寿辉登位,后传于段正明,其心中不服,一心想抢回帝位。武功为腹语术、一阳指等。
段延庆是《天龙八部》中的人。为金庸小说中武功高手之一。
段延庆穿着青袍,长须垂胸,面目漆黑,一双眼睁大大,湛湛有神。位于天下四大恶人的顶点、人称“恶贯满盈”的男人。
最大绝学是云南大理段氏独家武学“一阳指”,运功后以右手食指点穴,出指可缓可快,缓时潇洒飘逸,快则疾如闪电,但着指之处,分毫不差,当与敌挣搏凶险之际,用此指法既可贴近径点敌人穴道,也可从远处欺近身去,一中即离,一攻而退,实为克敌保身的无上妙术,有指法以及其独门的内力。
人物结局
在将前往救援段正淳的段誉抓住后,本要将其杀死,但意外得知段誉是自己的亲骨肉,在大喜大悲之时,多年来的苦楚化为乌有,让他看透了世上的种种名利争端,在段誉认他为父之后,放下了所有的包袱,真正出家隐遁山林。
在《天龙八部(新天龙八部)》中,为了救段誉而被杀,死前大彻大悟。最终也认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