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生活中,我们虽然不经常和公安机关打交道,偶尔也会遇到一些麻烦,当遇到麻烦去报案,公安不给立案,自己又觉得公安的做法不对该怎么办呢?
立案,意味着什么?本篇不再叙述,请看上一篇,本篇只告诉你如果公安不立案,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要知道我国有一个诉讼制度叫做立案监督,就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违规立案的行为是有监督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查,并区别情形处理。也就是说如果不立案,公安机关会有一份不予立案决定书,拿着这份决定书去检察院,检察院区别情形予以处理。
第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过或者情节显著轻微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行政执法机关。
第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告诉投诉人或机关。
第三,确实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被投诉公安机关管辖的,且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认为其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人认为公安机关对不应当立案的案件立案侦查,此时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投诉,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确实存在违法等行为,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认为立案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撤案。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监督过程,实际是对公安机关行为的监督。
所以,生活中如果不幸有被损害到自身利益,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控告,现在公安机关的把关也是非常严格的,所有执法活动严格依照法律,如果确实发生错误,相信立案监督程序绝对可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