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的联合监管(旅游的联合监管措施)

娱乐八卦 2024-12-19 16:46www.178767.com娱乐八卦

旅游安全的联合护航策略

在美丽的风景背后,旅游安全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由局长李金早公布并定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对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坚实保障,旨在确保每一位旅游者的平安与健康。

第一章:总则

为了提升旅游安全管理的水平,增强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每一位旅游者的权益,我们制定了此办法。它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为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第二章:经营安全

旅游经营者是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人。他们需要确保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都符合安全标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他们需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并排除隐患。

对于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旅游经营者需要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对于高风险旅游项目或为特定人群提供的服务,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旅游经营者还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安全知识、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经营者应主动询问旅游者的健康信息,要求他们按照安全规程使用设施和服务,并配合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旅游者时,应合理安排旅游行程,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制止或更换。

对于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应制作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告知其填写重要信息如血型、过敏药物和重大疾病等。旅游经营者应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部门的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在旅游突发事件发生时,旅游经营者及其现场人员应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害者,控制事态发展。按照的要求,配合应急处置措施,并参与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旅游突发事件,如同旅途中的不速之客,当它们在境外发生时,旅行社及其领队必须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派出机构的引领下,全力以赴应对处置。这是一场关乎每位游客安全的战斗,不容有失。

当第十五条法规中的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的现场人员必须立刻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后的一小时内,单位负责人需向发生地的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这就像是一场紧急的接力赛,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而当情况紧急或发生重大的突发事件时,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在境外遭遇旅游突发事件时,旅游团队的领队应立即向当地警方、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派出机构以及旅行社负责人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必须在接到报告后的一小时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汇报。这是一条紧急的信息传递链,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应对的快速响应。

接下来进入第三章风险提示,这是一道安全警示的钟声。国家建立了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提示级别分为四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这些颜色的背后,是国家旅游局与多个部门共同制定的风险判断标准。

风险提示的内容包括风险类别、级别、影响区域、起始时间、注意事项以及应对措施等。当风险级别较高时,旅行社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止组团或带团前往风险区域,组织撤离等。其他旅游经营者也需要根据风险提示的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这是一套严密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旅游者的安全。

进入第四章安全管理,这是一项日常而重要的工作。旅游主管部门需要督促旅游经营者贯彻执行安全和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他们还需要指导旅游经营者开展安全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普及旅游安全知识。旅游主管部门还需要对景区符合安全开放条件进行指导,核定景区最大承载量,确保旅游者的安全。

第一章:旅游突发事件应对

面对突发的旅游事件,旅游主管部门需迅速响应。一旦接到通知,这些部门将按照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旅游者的安全与健康。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救助、协调医疗和救援机构、发布实时信息和进展报告等。旅游主管部门还将参与事件的调查,依法处理相关责任方。

第二章:旅游事件报告制度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建立了完善的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旦旅游经营者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事件的详细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原因等,都必须详细汇报。还需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

第三章: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

隶属于国家旅游局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正在积极应对当前的疫情防控挑战。针对天津河北区的决定,该小组全力支持并参与其中。河北区针对区内195家室、麻将馆等所,发出关停通知,以维护疫情防控成果和公众健康。该区组成的工作小组已经全面走访这些场所,已有154家关停,其余转行。

第四章:旅游监管联盟与导游证管理

旅游监管联盟关注导游证的管理与更新。导游证每三年需审核一次,到期前三个月会收到全国旅游监管平台的提醒。导游需按照指引在网上申请换发,然后提交旧卡领取新证。导游证的考试由国家旅游局组织,包括五门科目,旨在确保导游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第五章:罚则与规范

四、旅游服务监管概览

季报人次数,是记录每个季度参与旅行团旅游的总人数,包括多次参与旅游的重复客户。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旅行社需根据每个团队的实际情况进行如实填报。

五、导游证的更新与旅游联合监管措施

导游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导游在证件有效期届满后若希望继续执业,必须在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材料。旅行社或旅游行业组织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信息,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将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导游更新导游证信息。这一系列的流程体现了我们对旅游行业规范化管理的决心和力度。

六、全域旅游的发展与监管挑战

全域旅游代表着现代旅游的新方向,为了推动其快速发展,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包括旅游体制、规划理念、旅游理念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实施一系列的联合监管措施,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七、旅游遭遇黑心导游怎么办?旅游监管地接联盟的建议

在旅游过程中遇到黑心导游时,游客应保持冷静,通过隐蔽的方式录制视频保留证据,然后进行投诉。投诉的途径包括向旅行社、国家旅游局、消费者协会等投诉,甚至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投诉过程中,游客需要注意保存好证据、注意投诉时效等问题。旅游监管地接联盟建议游客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八、旅游监管体系的现状与挑战

旅游管理的现代演变与挑战

在旅游业的繁荣背后,旅游管理专业的现状呈现出一个复杂而多元的画面。对于那些没有选择传统酒店管理或导游道路的人来说,他们选择了深造,选择了跨专业就业,或是选择了一些大众专业如金融、会计和计算机等。对于哈尔滨商业大学的学生来说,旅游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似乎处于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状态。许多学生选择了与旅游业相关的职业,如计调、导游等,但更多的人选择了与专业无关的工作。

尽管如此,旅游管理专业的就业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困难。特别是对于那些有志于在酒店行业发展的人来说,机会无处不在。从泰山学院的情况看,许多毕业生在酒店行业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并迅速晋升到重要职位。也有一部分人选择了旅行社作为职业道路,从事导游或计调等工作。尽管有人对酒店行业抱有偏见,认为大学生进入这个行业是浪费人才,但实际上,大学生在酒店行业的发展空间广阔,提升迅速。临沂师范的毕业生也展现了相似的趋势,他们在酒店和风景区找到了工作机会。对于那些希望在这一领域取得更大成就的人来说,本科教育仍然是必要的。而对于那些寻求思想提升的人,大学教育本身也是一段宝贵的经历。比如中央民族大学的学生,他们通过专业学习提高了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不过大学专业教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保障,旅游管理专业在就业方面依然面临一些挑战。尽管旅游管理专业的就业情况普遍良好,但也需要与时俱进地跟上旅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变化。对于许多学生来说,他们可能发现跨行业寻求就业机会或是选择其他热门专业更有吸引力。同时对于旅游行业而言,如何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提高旅游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机制的建立显得至关重要。“共享旅行”作为一个新兴的旅游方式正在逐渐崭露头角。“共享旅行”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实现了旅游资源和信息的共享为旅游者的消费观念和旅行方式带来了根本变革提升了旅游者的旅行体验并带来了旅游产业的重构。无论是共享住宿空间还是共享出游攻略等都为旅游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使旅游业的发展更加智能化人性化从而推动了旅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不断进步同时我们也要重视加强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机制保障旅游者的安全和权益促进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共享经济的推动下旅游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与创新让我们一起期待一个更加美好的旅游未来!自2008年以来,超过530万中国游客选择了爱彼迎作为他们的住宿伙伴。尤其去年,中国出境游客的预订用户数量接近160万人次,同比增长了高达142%,这一数据清晰地描绘出了其迅猛的增长趋势。共享住宿在中国出境旅游市场中已经变得极为受欢迎,95%的受访者表示曾体验过民宿、家庭旅馆、度假租赁房屋等形式的住宿。其中,47%的人将其作为主要的住宿选择,尤其是在境外旅游时,这一比例更是上升到23%,超过了酒店的选择。

共享,不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生活体验。正如一位外国游客在骑行于中国北京的胡同时所感:“当我骑着共享单车在这些胡同里穿梭,我仿佛成了一个北京人。”共享理念让游客深度融入旅游目的地,体验当地的生活。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指出,在旅游过程中,游客有权分享异地的生活方式,有权使用共享资源。共享不仅为本地市民和外来游客搭建了共享城乡生活空间的桥梁,更是不同文化之间融合交流的过程。在共享旅行的背景下,旅游者更加重视与目的地人们的交往,通过全面接触,获得比传统旅游更深入的体验。共享住宿不仅仅是提供住宿服务,更是一种文化交流的机遇,让游客能够深入体验目的地的生活。

信息共享也是共享旅游的另一种形式。如今的旅游者更倾向于在旅行前查看攻略、玩法和旅行方式,而不是盲目前往。自由行用户对于信息和数据的需求日益旺盛,这也催生了新的旅游方式的出现,以满足新一代年轻用户的需求。线上旅游服务企业如携程、途牛等都非常重视用户评价,为企业信誉和口碑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而口碑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变得越来越重要,朋友圈的信息传播使得口碑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除了传统的共享经济形式,如共享雨伞、共享冰箱等,现在又出现了共享旅伴。这种新型的旅游方式不仅解决了游客在陌生环境中的困扰,还为旅游提供了陪伴。陪游人员对地方环境了如指掌,为游客提供了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帮助游客更好地了解当地的文化资源,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共享旅伴也存在一些隐患,如陪游人员的身份问题、安全问题等,需要引起关注和思考。

共享经济正在重构旅游产业,其独特的模式和理念正在改变我们对旅行的认识和实践。旅游已成为中国民众的生活必需品,人们愿意消费高品质的旅游产品。共享经济为旅游业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也为游客提供了更深入、更丰富的旅游体验。旅游业与共享经济:共创全新消费格局与产业融合的未来

随着共享经济的崛起,旅游业这一综合性产业展现出了全新的面貌。二者之间的融合度不断提高,共同开创了一个旅游消费的新时代。旅游业与共享经济的“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理念有着天然的契合点,共享住宿更是成为主导旅游消费的动机性因素。传统的以景区景点为主导的旅游消费模式正在经历根本性的变化。站在全域旅游的新方位上,戴斌预测,旅游产业的边界正在消失,新的边界正在重构。共享经济正深刻改变旅游要素的组织方式和游客的消费行为习惯,成为未来旅游消费的主要趋势。

关于旅游的联合监管措施,陕西省制定了一系列条例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条例涵盖了旅游者、规划与促进、资源保护与开发、经营与服务、乡村旅游、旅游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其中特别强调了发展旅游业应突出陕西的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等旅游资源优势,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负责组织和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发展,推动旅游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结合,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陕西省还建立了旅游综合协调机制,以加强跨地区、跨行业的旅游规划建设及市场综合监管执法等工作的协调部署。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应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引导游客健康、文明旅游。

这些条例旨在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使其在共享经济的新时代背景下焕发新的活力,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同时也为陕西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第二章:旅游者权益与义务

第九条:旅游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内容、标准、价格及注意事项等信息享有知情权;

二、自主选择旅游产品、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方式和项目的权利;

三、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四、要求旅游经营者按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获取合同文本及旅游相关发票等支付凭证;

五、在面临危险时,享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六、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依法获得赔偿;

七、享受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尊重;

八、依法享受便利和优惠,如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现役军人在旅游活动中的特殊照顾;

九、依照旅游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旅游者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保护旅游设施,爱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文明旅游;

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遵守旅游安全卫生规定;

三、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健康信息;

四、不损害当地居民权益,不干扰他人旅游活动,不侵害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配合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旅游限制措施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措施;

六、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者不得擅自分团或脱团;

七、入境旅游者不得非法滞留,随团入境者同样不得擅自分团或脱团;

八、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或申请调解;

三、按旅游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四、提起诉讼;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途径。

第三章:规划与发展促进

第十二条: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旅游发展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旅游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批准实施。各级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省旅游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地旅游发展规划,并报相应批准。对于跨设区的市或县(市、区)的旅游资源,根据其整体利用的需要,由相应的高级进行规划编制。

第十三条:设区的市、县(市、区)可针对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和重点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及配套做出专门规定。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及其相关部门应打破旅游服务壁垒,推进跨区域旅游合作与经营,严禁行业与地区垄断。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限制外地旅行社、导游及旅游车辆在本地的合法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应扶持专业旅游经营机构发展,鼓励优势旅游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兼并重组,形成产业集团与联盟。积极吸引企业、组织和个人投资旅游产业。

第十九条 为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省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产业项目和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各级应把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各类扶持资金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旅游业信贷产品和模式,支持旅游企业上市、发行债券,鼓励保险机构推出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条 在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旅游项目与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需求。对利用荒地、荒坡等开发旅游项目的,将给予政策支持和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入股、联营共同开办旅游企业。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及其相关部门应加强重点旅游乡镇和旅游资源丰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环保、绿化、消防等,同时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设施建设。区域开发和市政设施建设应兼顾景观效果和旅游功能。

第二十二条 根据旅游业发展需求,各级应统筹安排通往旅游景区的交通项目,加强交通设施建设,为游客提供便捷交通服务。交通运输部门应将游客运输纳入公共交通系统,合理规划旅游交通线路和服务设施,同时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省应制定旅游形象推广战略,统筹组织境外和省外推广工作。各级地方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旅游形象推广工作。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推进旅游宣传市场化、专业化,并建立多语种旅游宣传推广网站。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要求组织做好旅游形象推广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旅游信息统计、发布及假日旅游预报系统,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服务。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鼓励发展旅游电子商务。

第二十五条 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综合性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共享和实时更新。通过此平台和旅游咨询中心,向游客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等必要信息和投诉、咨询服务。

第二十六条:为了推动旅游业繁荣发展,省和设区的市精心编制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打造一流的教育培训体系。他们加强旅游学科建设,推动旅游职业教育的发展,建立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双重培训,全面提升旅游从业者的素质。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一个完善的旅游人才评价制度,为高层次旅游经营管理人才提供资金支持。县级以上更是将促进旅游就业纳入发展规划,为旅游从业人员提供就业扶持。

第四章:资源保护与开发

第二十七条:在资源开发上,我们坚持依法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旅游部门会对本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和评估,建立资源数据库,实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

第二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及设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尊重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特别重大的项目,我们会举行听证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性。对于重点旅游镇、村的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我们注重文化特色的体现,整体规划旅游功能,确保建筑风格和周围景观的和谐统一。

第二十九条:在利用自然和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开发时,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独特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利用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等自然资源,以及文物古迹等人文资源时,我们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破坏。

第三十条:我们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新材料,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开发生态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产业的绿色发展。严禁在景区内进行破坏环境的行为,确保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第三十一条: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的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进行。这不仅为旅游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第三十二条:积极推动旅游商品研发基地的建设,鼓励开发具有特色的旅游商品,培育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为游客提供丰富的购物选择。

第三十三条:旅游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手,制定旅游业地方标准,推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旅游设施建设和服务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指导。

第五章:经营与服务

第三十四条:设立旅行社,必须依法取得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未取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旅游活动,必须通过依法设立的旅行社进行,确保旅游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三十五条:旅游经营者应按照取得的服务质量等级标准提供服务。他们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未取得服务质量等级的,不得在广告中使用相关等级称谓和标识。

第三十七条,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规定,不得越权行事。具体包括以下行为:

一、不得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二、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未经游客同意,不得擅自转团并团;

四、不得向旅游者提供虚假信息、发布虚假广告或隐瞒真实情况;

五、不得诱导、欺骗或强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额外付费的旅游项目;

六、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也不得给予或收受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回扣;

七、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安排或中止服务;

八、从业人员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九、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揽、组织或接待旅游者;

十、不得向旅游者介绍违反社会公德或涉及民族、宗教歧视的旅游项目;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强调旅行社与导游的和谐劳动关系。旅行社需依法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并对女性导游给予特殊保护。旅行社应当建立和完善导游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明确导游的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和奖金等。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时,旅行社必须全额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要求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推荐使用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合同范本。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服务时,需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

第四十条针对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商家,需在其网站主页明显位置标明相关业务许可证信息,并保证发布的旅游经营信息真实准确。

第四十一条告诫旅行社及景区周边经营者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安排额外付费项目,同时要求景区及其周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不得使用欺骗性手段诱导消费者交易。价格水平等需符合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第四十二条强调旅游客运经营的合法性,需取得相关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旅游客运车辆需在规定的路线通行,不得限制或阻碍。从业人员需按约定提供运输服务,保障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

第四十三条要求旅行社在选择客运车辆和船舶时,需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和已办理法定强制保险的车辆。旅游客运经营者需加强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同时要求车辆和船舶配备安全设施,并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旅游者也需要遵守安全规定。

第四十四条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在景区周边划定旅游客运车辆临时停车点,方便旅游者乘车。

第四十五条明确了景区开放的条件,包括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不符合开放条件的景区不得接待旅游者。景区管理篇章:规范运营,优化体验

景区主管部门需审查并确认景区是否具备开放条件,积极听取设区的市或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为了确保游客的安全与舒适体验,第四十六条规定,景区的接待能力不得超过其依法核定的最大承载量。为此,景区应公布其承载量,并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进行精细管理。当游客数量逼近最大承载量时,景区需提前公告,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疏导和分流措施。

关于门票和优惠问题,旅游景区应当公开门票价格及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对于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景区应当给予免费或优惠待遇,并明确公示减免对象和标准。投资的各类场馆、公园等,应当逐步实行免费开放,对于确有困难的,也应设立免费开放日或实施价格优惠。

为了提升景区运营水平,鼓励旅游景区通过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引入专业管理公司进行运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披露旅游经营者的经营信息,旅游经营者对于游客的个人信息也有保密的义务。

在乡村旅游方面,各级人民需结合当地特色编制并实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环境卫生设施。对于贫困地区,会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乡村旅游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在危险地带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旅游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则会对乡村旅游经营者进行等级综合评定,帮助规范经营,提高服务质量。

这一章节的内容旨在确保景区和乡村旅游的规范运营,提升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更安全、更舒适的旅游体验。第七章:旅游安全

各级人民需担当起旅游安全的统一责任,构建完善的旅游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旅游景区需建立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并设立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这些努力需被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卫生等相关行政部门需依法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县级及以上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规,对旅游目的地做出安全风险提示。

旅游经营者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在重点景区,应配备专业医疗和救援队伍以应对大量游客突发情况。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必须采取救助和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及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涉及人身安全的特殊旅游项目,如客运索道、大型游乐项目等,其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测。相关作业人员需参加安全作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旅游经营者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可能危及游客安全的旅游事项,旅游经营者应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具有危险性的区域或项目,应设立明显的提示和警示标识。在无道路通行的地方或旅游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地方组织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组织者需做出风险提示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旅行社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提示游客自愿投保相关保险。

第八章:监督管理

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需依法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应建立健全的旅游综合执法体制,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旅游市场监管规章解读

针对旅游市场运行过程中的种种环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肩负重任,负责监督旅行社、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景区经营者等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这些部门拥有进入旅游场所进行检查、询问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收集证据以及查阅复制相关资料的权力。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需出示合法证件,以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公开。对于监督检查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相关人员必须依法保密。

关于景区门票及内部收费项目,定价或指导价是主导。若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价格部门应相应降低价格或取消收费。拟制定或提高门票价格时,价格部门需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一旦门票价格提高,应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价格部门还需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以维护市场秩序。

为保障导游的合法权益,旅游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相关工会组织应联手推动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针对不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依法处理。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还需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公开旅游经营者的资质、经营服务质量等信息,保障旅游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责任规定。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置区域间旅游服务障碍的,将受到行政处分。其他单位和人员限制阻碍合法旅游经营活动的,将面临罚款。对于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违规、旅行社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承担旅游客运等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第八十一条 乡村旅游经营者若是违反了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的第二款规定,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会责令其立即改正错误。对于那些拒不改正的经营者,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处以二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如果他们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后果,相关部门将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

第八十二条 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的组织者,若是违反了本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未依法备案就擅自开展活动,将会受到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责罚。对于组织者,罚款范围在五百元至五千元之间;若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罚款则会上升至五千元至二万元。若给参与者造成损害,组织者还需承担民事责任。对于那些明知组织者未依法备案而仍参与的探险旅游活动的参与者,若是造成严重后果,也会被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 对于各级人民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若是出现未按规定执行旅游规划、不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不设立旅游投诉机构、不及时处理投诉、擅自提高景区价格、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将依法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第八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十五条 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个人罚款超过五千元,对单位罚款超过十万元的情况,当事人将有权利要求举行听证。

第八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行为,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若违反本条例规定并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 对于有关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存在异议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1998年8月2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将不再使用。

Copyright © 2016-2025 www.178767.com 奇事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