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民俗节日 拉萨人放风筝有什么特色
制作风筝不是拉萨人的“专利”,放风筝也不是拉萨人的专利,但它们的的确确又是西藏娱乐民俗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拉萨放风筝的历史据说已有一千余年,而且是拉萨青少年最喜爱的娱乐活动;,不论制作风筝的工艺,还是放风筝的若干细节,都有别于其他地方。
从风筝的制作结构来看,拉萨的风筝与外地风筝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但其特色在于一是形状几乎全是棱形的;二是颜色几乎全是白色;三是图案几乎都与宗教有关,比如画上密宗法器腿骨号角,除了表示飞行速度快外,还表示有了法器,即能法力无边,心想事成。
放飞风筝的时间也很有特色。汉族有一首歌唱的是“又是一年三月三,风筝飞满天”,说的是春风和煦的日子,正是放风筝的季节。除了春季里可以放风筝外,汉民族在其它季节里也放风筝。可是,在拉萨,情况却大不一样。放风筝的时间与农民的麦收联系在一起,限定在每年秋季8至10月之间,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因为当地人认为,放风筝的行动也会影响神灵。风筝放得太早,风就会早早地来到,到麦收时,风力就会不够而无法扬场;风筝放得太晚,天气转凉,容易受病魔侵袭。放风筝的最好时机是麦收时节,这个时候的拉萨天空,到处飘扬着大大小小的风筝,成为一道奇特的景观。
最有特色的当属放风筝的目的。对一般的初放者来说,放风筝是一项个人娱乐行为,自己的情绪随着风筝的起落而起落风筝飞上了天,高兴欢乐;风筝放不上去,生气沮丧。但对放风筝的高手来说,放风筝的目的可不这么简单,因为他们想的是用自己的风筝去“战斗”,去“打败”别人的风筝。
要让自己的风筝参战,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参战者不会去购买商店里的风筝,因为他们担心那些风筝经不起“战斗”。他们自己动手,从风筝的骨架开始,精心制作。一些材料要特别精选,比如,糊风筝的纸要用印经书的藏宣纸,既轻盈又结实,很难被风刮破。风筝要制成棱形,目的是增加其“战斗”中的灵活性。所选的风筝线也不普通,而是非常结实的丝棉线,还要在线上涂上自制的玻璃胶,使线变得锋利,以便在未来的战斗中“割”断别人的风筝线。参加过“战斗”的风筝线因为互相的磨擦使玻璃胶受损,还会在下次“战斗”前再涂上玻璃胶。基础工作做完后,还要将做好的风筝进行试飞,调整至最佳状态。
放风筝的人们大都会就近到藏式楼顶的平台上,放飞凤筝。大家都想方设法使自己的风筝飞得比别人的风筝高,这样在“战斗”中就会占上锋,不仅收放线自如,而且还可使自己的风筝压向别人的风筝。最令人紧张的是“交战”双方的风筝线挨在一起的一霎那,双方拼命放线,上面的风筝想往下压,下面的风筝想往上抬,结果有可能双方的风筝线越离越远,也有可能双方的风筝线绞在一起“战斗”,几个回合下来,结果自然有一方败北,那断了线的风筝只好从天空一路栽下来。风筝可能飞得很远,放飞的人难以去拾捡,于是在“战斗”前他们就会准备好几只风筝。
参加“战斗”的风筝手们一般都是青少年,儿童一般不参战,而是积累经验。男女老幼们会抱着极大的兴趣观战助威。胜利者被大家视为英雄。失败者虽然不光彩,但他也不会而受到轻视。吃一堑,长一智,他会在跌倒的地方爬起来。
藏族婚俗一夫多妻与一妻多夫
在西藏,一夫一妻制家庭占绝对优势。,也有一些地方存在一夫多妻与一妇多夫这种在我们眼里看来颇为特殊的家庭。
西藏的一夫多妻与一妇多夫由来已久,可以说,是古代群婚习俗的遗迹。在1951年前的旧西藏,有许多一夫多妻的贵族家庭,这主要是因为政治、经济的原因,因为通过婚姻贵族家庭可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可以巩固自己的财产地位。这种家庭的妻子都分别来自不同的土司或部落。也有一些平民实行一夫多妻。这种家庭一般是丈夫娶妻后又与妻妹同居,形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在这种家庭中,姊妹共夫,她们的地位是平等的,无妻妾之分,无贵贱之分。人们也不会对此非议,因为这在大家眼中看来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与一夫多妻相对应,还有许多一妻多夫的家庭。这种家庭一般是兄弟共妻,也有极少数是朋友共妻。妻子最初是哥哥娶回的,后来又与弟弟同居。这种家庭如同一夫多妻家庭,也是被人们认同的,并不会引起非议。
不论是一夫多妻还是一妻多夫,这一古老的婚姻形式得以流传,主要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在昌都地区,一些地方的人们为维护“帕措”宗族制,鼓励一夫多妻。因为“帕措”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形成的宗族势力,所以人们就特别看重生男,这关系到“帕措”势力的扩大。只有“帕措”势力扩大,才避免本“帕措”财产的流失。于是丈夫们拼命让妻子生男孩,娶一个妻子生不出男孩,就再娶一个,于是形成了一夫多妻家庭。最多的有6个妻子。由于这样的生育目的,这里的女人只是男人生儿育女的工具,没有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而相对于生女孩的妇女而言,生男孩才能使自己抬得起头。这一点,有些像一些地方的汉民族。
而一妻多夫制的存在同样也因为经济的原因。在1951年前的旧西藏,征收赋税或支差都是以户计算的,一妻多夫的家庭既可以避免了财产的分散,又可以减轻家庭的负担,于是有些地方的人们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几个兄弟不分家共娶一妻,这种家庭为理想家庭;,一个女人能嫁给兄弟几人,这个女人也必是贤惠的女人。这种流传已久的婚姻形式持续至今。在察雅县牧区,这种一妻多夫的家庭占到了较高的比例。与之相应,一夫一妻家庭比例少得多,与一妻多夫家庭相比,他们的经济情况要窘迫得多,因为一夫一妻家庭劳力少,子女人数却不比一妻多夫家庭少。这种客观存在的现实事实上起到了鼓励一妻多夫家庭存在的作用。
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婚姻形式,不仅西藏的藏民族中有,西藏的其他民族中也有,比如门巴族、珞巴族;不仅拉萨及附近地区有,而且西藏各地都有,但主要集中在喜玛拉雅山脉周边地区。简单地认为这种流传已久的婚姻形式是古老群婚制的遗迹肯定是不够的,应该说,这是长期以来西藏自然地理环境和宗教、政治、经济、文化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