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十大名将之一:宋太祖麾下名将中书令李继
李继隆(950年—1005年3月17日),字霸图。祖籍上党(今山西长治)。北宋名将,李处耘长子,以荫补供奉官。善骑射,晓音律,好读《春秋左氏传》,以礼待儒士,多智谋,谦虚谨慎。参与平定后蜀、江南,有军功。李继迁扰边,与田仁朗等率兵击败。从曹彬征幽州,破契丹兵。雍熙三年(986年),迁侍卫马军都虞侯,为沧州都部署。淳化四年(993年),以河西行营都部署,破李继迁,擒赵保忠(李继捧)。至道初,任灵、环十州都部署。真宗即位,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解兵权。景德二年(1005年)卒,赠中书令,谥忠武。
自宋太宗淳化年间后,李继隆长年在边关任职,其弟李继和常常随行,兄弟之间非常友爱,李继隆常让李继和入奏机密之事。李继隆被罢去兵权后,亲手抄录唐初名臣李勣遗下的训诫授给李继和,说“吾门不坠者在尔矣。
乾兴元年(1022年),宋仁宗赵桢即位,李继隆与李沆、王旦得以配享宋真宗庙庭。
宝庆二年(1226年),宋理宗赵昀图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勋阁,李继隆位列其中。在明代成书的《广名将传》中,李继隆位列其中。
当人类社会内部出现了阶级分化和私有财产以后,文化也就染上了阶级或等级的色彩,服饰自然也不例外。格罗塞在比较了原始社会和文明社会中服饰的变化后指出“在较高的文明阶段里,身体装饰已经没有它原始的意义,但尽了一个范围较广也较重要的职务那就是担任区分各种不同的地位和阶级。”(格罗塞,198781)阶级社会里的既得利益者为了保证自己对财富的长久占有,将自己与贫穷阶层加以区别,于是在服饰上便对质料、色彩、款式、纹样等进行种种规定,以便使服饰形成一定的形制,因而,服饰成了标识人的社会地位、角色、等级的一种符号。
远古时期,就已制定了完善的冠服制度。《易·系辞》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以衣冠服饰制度作为人伦纲常之序确立的一种象征标记,作为政治制度、宗教制度及各种社会组织结构的补充,已见其要。夏商周时期,服饰成为一种“昭名分、辨等威”的工具,具有了特定的文化特质。从天子皇族、文武百官到庶人百姓,社会各阶层各有严格的服制,从服色、样式到纹样均有相应规定,不得逾越,直接反映人们的不同社会地位和等级尊卑。用冠服作为政治与宗教等的补充和象征,以此强化阶层角色的地位,在近现代社会和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壮族服饰亦反映了阶级社会里等级差别和一些特殊的财产观念。如明清时期,在土司统治的地区,土司对壮人的服式和服色做了种种规定,服饰成为社会地位等级尊卑的象征。明末清初,那坡县土司规定“壮族土民的衣服只准穿蓝黑两色,土官及其亲属穿绸、缎料子。读书可穿灰、白色,考中秀才者,可和土官一样穿大襟长衫马褂”。
大新土司也有类似规定,如该县下雷在“土官统治时期……高人一等的土官、官族、峒长和不种田纳粮的圩镇百姓,与农奴穿着不同,男的可穿长衫,妇女可穿大襟,梳发髻,佩戴各种华丽的银耳环、手镯、项圈、银簪、银针等”。,禁止土民穿绸布衣和戴毡帽全茗、茗盈州土官不许土民穿鞋袜进城。安平州土官规定本州土民只准穿自己织的土布服饰,不准穿外来的“客布”(机织布),男女的包头巾严禁用“客布”和绸缎,土民不得穿长衫,不得戴雨帽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