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收发货人备案
备案事项详述
一、备案类型及法律依据
在食品进出口贸易中,备案环节至关重要,它涉及到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和境内进口商备案两种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进出口贸易的合规性。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
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办理方式分为自理备案和代理备案。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进行自理备案。而境内持卡企业则可代为提交境外企业信息,完成代理备案。对于境内进口商的备案,可以选择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办理,提交相关申请及材料后,生成查询编码以追踪备案进度,或者通过多证合一办理方式简化流程。
三、备案材料要求
在备案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境外备案仅需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而境内备案则需提交包括《进口商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照复印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追溯管理制度等文件和拟经营食品种类及存放地点信息等详细材料。
四、备案范围及注意事项
备案的商品范围主要包括肉类、乳制品、水产品、酒类等24类食品,但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用活动物和水果等。需要注意备案代码的调整,如境外出口商备案代码升级为18位,而境内进口商则统一使用18位社会信用代码。
五、备案系统及查询
备案系统为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企业可以通过这两个平台进行备案申请、材料提交以及进度查询等操作。在备案完成后,企业可以通过系统生成的查询编码实时查看进度,以便及时掌握备案情况。这一便捷的在线系统为食品进出口贸易的各方参与者提供了高效、透明的服务,促进了食品贸易的顺利进行。
无论是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还是境内进口商,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备案,以确保食品进出口贸易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