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订金不给退怎么办
购车遭遇:从喜悦到焦虑
姚先生原本是一件喜事——购车的喜悦。他通过熟人介绍,与贵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本田汽车的合同。双方约定,车辆为白色,总价款为268800元,姚先生交付了定金80000元,预定的车辆交付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前。
喜悦转瞬即逝。在支付了定金后,姚先生还未等到第二期的购车款支付时间,就被要求再支付50000元。考虑到即将临近的提车时间,姚先生选择了支付这额外的款项。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支付了共计130000元的购车款后,却迟迟未能接到提车的通知。
面对这种情况,姚先生焦急万分。他多次尝试通过电话、微信、熟人催促等方式联系被告,要求尽快交车。被告在经过多次催促后,竟然直接拒绝与姚先生联系。面对这样的遭遇,姚先生无奈之下,只能向开阳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做出了以下判决:
一、解除原告姚某与被告贵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20日签订的《某汽贸销售(代购)合同》;
二、被告贵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原告姚某双倍定金160000元及购车款50000元,总计210000元。
这场购车遭遇让人感叹不已。原本应该是喜悦的购车过程,却因为销售公司的违约行为,让姚先生的心情经历了从高兴到焦虑的巨变。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作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谨慎,同时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我们为姚先生的遭遇感到同情,同时也希望他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每一个消费者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