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黑哨 黄俊杰受贿148万人民币
在2012年,四位声名显赫的足球裁判因涉及暗箱操作比赛、收受贿赂的丑闻而备受瞩目。他们与多家足球俱乐部内外勾结,共同制造假赛,可谓臭名昭著。随着中国的足坛反赌案件审查工作的推进,他们的罪行逐渐浮出水面,被人们称之为“四大黑哨”。
其中,黄俊杰是其中最为臭名昭著的一位。据调查,他共收取了价值人民币高达148万元的贿赂,涉及多达21次足球俱乐部的财物交易。他的罪行罄竹难书,操控多场比赛的结果,利用自己的裁判身份对球员进行潜规则,敛财无数。最终,他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陆俊则因犯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声名狼藉。他六次收取贿赂,总计人民币高达81万元。据传闻,广州松日队与天津泰达队的比赛结果之差一分便输掉比赛是由他操控的。他还让沈阳海狮队成功保级,从中收取了十万的贿款。他的行为导致了他被判五年的有期徒刑,并被没收人民币十万元的个人财产。
周伟新的罪行更是令人震惊。除了犯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外,他还被指控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他不仅收取了人民币高达49万元的贿赂,还向其他足球裁判行贿八次。他的行为导致了他被判四年的有期徒刑。他成为了这四人中唯一一个既收取贿赂又向他人行贿的裁判。
万大雪也是其中之一。他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裁判身份在甲A、中超、全运会足球比赛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取了人民币高达94万元的贿赂。他不仅从足球俱乐部收取钱财,还从足球管理中心收取钱财。他的行为导致了他被判六年有期徒刑,并被没收人民币十五万元的个人财产。
这四位足球裁判的罪行令人震惊和愤怒。他们利用自己的地位和职权进行非法交易和操控比赛结果,严重损害了足球比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他们的行为对整个足球界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也破坏了球迷对比赛的信任。他们的被捕和审判是对足球界腐败的一次严厉打击,也是对那些试图破坏体育精神的人的有力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