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拒收录取学生 揭秘高校拒收录取学生是怎么
高校拒收录取学生 高校拒收录取学生是怎么回事?
今年7月,深圳平湖一高三毕业生小阳(化名)以美术专业195分、文化352分的成绩通过学校自主招生的方式被澳门城市大学录取,随后接到该校书面的《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内地新生入学须知》。其中,《缴费通知书》规定:在2016年7月20日前将第一学年学费及保证金合计70000元港币汇到校方银行账户。汇款成功后,将汇款凭证扫描或者拍照电邮至校方邮箱。
小阳的父亲钟先生于2016年7月15日在工行汇款成功,但缴费凭证因网络原因,未及时发送。7月23日,小阳重新发送了邮件,却接到该校“大学缴费通知书上规定是7月20日前提供缴费凭证,现在才发过来,大学已经补录其他学生,抱歉通知大学会申请退还阁下之学费”的回件。而15日汇款成功至23日期间,小阳及家人并没有收到校方关于取消录取资格的通知。
得知录取资格被取消后,小阳的父母当即致电校方,表示不能接受被取消资格的做法,恳请大学恢复小阳的录取资格。无果,8月18日,钟先生不得不亲自前往澳门城市大学交涉,但校方以学额已满为由,告知钟先生不可能恢复资格。“我从家长微信群了解到7月23日之后,大学依然有陆续补录其他同一专业的同学,这说明我们申诉之后,不存在学额不够的问题。”钟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校方在没有经过核对,也没有提前知会家长,更重要的是在家长收到取消“录取资格”信息后第一时间致电强烈要求保留学额的情况下,依然单方面取消小阳的录取资格的做法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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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学费,这是让学生确认就读的目的,我们的学费是在规定期限内交的。交完学费以后将凭证发送到指定邮箱,只是检查是否按期交费的手段。且缴费通知书中并没有提及要在7月20日之前把缴费凭证发送至校方邮箱。大学责怪我们没有按期发送缴费凭证是否本末倒置?”小阳的母亲曹女士表示无法理解校方做法。她已经向澳门特区政府高教办提交了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