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少少年遭逼供 揭14岁少年遭逼供案供真相
14少少年遭逼供 揭14岁少年遭逼供案供真相
前警官反思
美国审讯程序 许多无辜者被逼供诱供
为西北大学青少年误判中心重新调查这起案件的前华盛顿警官金·切里安不无感慨地说“这个国家建立的审讯程序不是设计来从人身上得到信息,而是得到招供。”
警方 先假定嫌疑人再找
两年前,切里安发表了一篇文章,说明了一名无辜的人如何被逼供、认下他没犯的罪行。
,警方的审问压力巨大。一名警官可能问30个问题,然后得到29个错误的答案,但最重要的是对的那个。
,警察也会撒谎。他们可能会骗嫌疑人说现场取到了他的指纹或DNA,或有人证指认他……这是为了让嫌疑人处于戒备状态,从而让他们透露出只有凶手才知道的犯罪现场的细节。
最终,嫌疑人在警方接二连三的审讯下,不得不承认他没犯的罪行。桑福特正是如此。
切里安假设了作为嫌疑人在审讯室会遇到的情况“他会告诉我不管怎样我都会被定罪的,我搞砸了。但他还会说,如果我认罪他就会帮我,我就能回家。事情会过去的。我只需要说出他想要听到的。”
事实上,切里安也经历过类似的诱供案件,这也给美国警方上了一堂如何改正审讯技术的课。
1994年,切里安调查一起打死人后弃尸河里的案件,他的首要嫌疑人是一名19岁的女游民,她在17小时的审讯后认罪了。但随后当局却放弃了起诉,因为显示不可能是她。那这名女子为何要认罪呢?在听取审讯录音后,切里安发现,他无意中在引导她的供述,暴露了只有凶手才知道的隐秘信息,后者在审讯中鹦鹉学舌,听起来她就像是凶手。
为何切里安会如此盲目?这是因为警官们受到的训练就是审讯就该引导出一份认罪口供,而非了解更多案件信息。
“想象一下,”切里安说,“我确信你是有罪的,所以你说的任何话、做的任何事情都会被放在有罪假定的放大镜下审视。审讯的方式已经被安排好了——我在审讯前已经确定了事实,我要做的就是将我认为的事情坐实。”
2013年,这名女子被邀请上了一个美国电台节目,在被问到为何要承认自己没犯过的罪行时,她说,在经过17小时后,“我累了,我发现如果给他们(警方)些东西,可能他们会放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