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律师的第一个案子:曹汝霖代理太监离婚

天下奇闻 2023-12-05 19:31www.178767.com天下奇闻趣事

奇事网导读民国和之前的很多乱世都一样,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层出不穷,妓女与太监离婚真真是千古奇闻。更有意思的是,律师竟然是曹汝霖。民国开……

民国和之前的很多乱世都一样,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层出不穷,妓女与太监离婚真真是千古奇闻。更有意思的是,律师竟然是曹汝霖。

民国开始执行律师注册的时侯,学法律出身的海归曹汝霖就申请了律师证,而且他的编号是01。按着这个标准来说,中国的第一个本土律师,还就是曹汝霖了。那他是怎么接上这么个案子的呢?

清朝末年有个叫张静轩的太监出宫独居,张太监因年老体迈,身单影只,便想找房妻室。后经媒婆介绍,认识了一个名叫程月贞的妓女。程月贞的母亲提出,如果张太监能够为程月贞支付300两银子的身价,并帮王家偿还所有的债务,就将女儿嫁给他。

张太监答应了王母的要求,程月贞便嫁给了张太监。新婚一年多,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被推翻了。清王朝一倒,本来就被嘲笑的太监,更是被处处小看。虽说从宫里面拿出不少东西,但也在没有成气候的。程氏母女见老头没靠了,便决意要走。

主意拿定之后,程月贞母女二人便趁着张太监外出会客之机,悄悄拿着一些金银细软离开了。

老婆走了,张太监四处查找寻访,但一直找不到。突然有一天,他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程月贞已向法院递交状纸,要求与张太监离婚。

程月贞聘请的律师正是民国第一号律师曹汝霖。曹汝霖在状纸上替程月贞提出了离婚理由有第一、张静轩身为太监娶妻既伤风化又不人道;第二、张静轩虐待成性,程月贞不堪忍受;第三、张静轩曾经婚娶,置前妻不顾,再娶少妻,构成重婚。

开庭时双方唇枪舌剑。张静轩提出离婚可以,程月贞必须退还娶她时的三百两银子的身价以及卷走的金银财宝,否则不同意离婚。曹汝霖指出人身不得为所有权目的物,前清之际,已是厉禁,何况现在已是民国;如果要求程月贞偿还300两身价银,就等于承认人口买卖,而解除婚姻关系,则与身价银无关;原来娶程月贞的身价款没有偿还之理。程月贞所携带的财物,有相当一部分是她自己的首饰和物品,理应归程月贞所有。

张静轩又称,曾在程月贞出嫁之前代为清偿债务,有字据为证。曹汝霖辩称张静轩当初为程月贞偿还债务纯属自愿。程月贞因张静轩代为还债,故愿为其使女。王之于张虽负有债务,但以劳动力为还债工具。且张静轩娶程月贞为妻后,夫妻财产并无区别,不论婚前各自财产多寡,婚姻成立之时,财产即为共同所有,张王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

曹汝霖指出张静轩在进宫当太监前曾经婚娶,现当年所娶之妻仍然健在,并未离异,张太监置前妻不顾而再娶,实属不义。曹汝霖进一步申辩离婚关系到公益之事项,若因钱债之故,而拘束离婚之自由,与共和体制以及民国法律精神相悖。

在庭审中曹汝霖以自由、人道的新词和有伤风化、有失仁义的旧理进行论辩,巧舌如簧。审理结果,审判官几乎全盘接受了曹汝霖的意见,准予离婚,但认为程月贞携带金银珠宝外逃无理,其应分期将财物偿还给张静轩。

太监,妓女那个词都能让人议论很久,要是聚在一块,还加了一个叫"离婚"的新词,在新闻业刚刚兴起的年代,必然是人们街头巷尾议论的对象。事件的知名度也就越来越好,漂亮的打完这场官司的曹汝霖,而名满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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