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裸照案主谋入狱 《东周刊》前总编服刑

天下奇闻 2025-01-06 09:40www.178767.com天下奇闻趣事

七年前备受瞩目的刘嘉玲事件再次引发关注。《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因涉及该事件的报道,前天被香港法庭判入狱五个月。这一事件曾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如今终于有了司法判决。

回溯到七年前,那场名为“天地不容”的事件,依然历历在目。《东周刊》在2002年刊登了有关刘嘉玲女星被虐待并拍摄的新闻,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反响。蒙汉明作为当时《东周刊》的总编辑,被法庭认定为负有道德罪责,因此被判入狱。

去年,蒙汉明承认了发布淫亵物品罪,并声称在杂志出版时他身在内地,对内容并不知情。最初,他获得了一个相对较轻的判决——入狱六个月,缓刑两年。律政司认为对他的刑罚过轻,于是提出了复核申请。在随后的聆讯中,揭露了蒙汉明在周刊出刊时实际上是在香港,并参与了相关会议。上诉庭认为他的道德罪责严重,最终判决他实时收监五个月。

蒙汉明被收监后表现冷静,自行从公众席走入犯人栏。他的代表大律师卢敏仪表示,蒙正在逐渐接受被判监的刑罚。至于是否会上诉或其他行动,卢表示蒙已要求律师向法庭再做解释。而刘嘉玲所属的泽东经纪公司则表示,尚未收到判决,无法做出回应。

这一事件不仅是对蒙汉明的个人审判,更是对媒体和社会责任的深刻反思。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和媒体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加强自律,切实保护公众的知情权与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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