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算错利息怎么办
天下奇闻 2025-03-05 05:10www.178767.com天下奇闻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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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概述:原告付款系统信息更新出现问题,导致在2021年7月28日将应付给其他公司的款项误付给被告。具体误付款项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转入被告位于上海市XX城支行的账户,涉及金额达712,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贰仟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若得利人明白或应明白其获得的利益并无法律基础,受损方有权要求得利人返还其不当得利并依法赔偿损失。”
原、被告间并无未结债权债务关系。自2021年8月2日起至提起诉讼之日,原告已多次并持续要求被告返还上述误付款项。被告明知其获取该款项并无法律根据,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
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XX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712,000元。
二、被告XX有限公司应同时赔偿原告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损失,计算基础为712,000元,利率参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法理分析:当他人无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方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在此,郝小青律师代表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对于财务交易需保持高度警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遭遇此类情况,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郝小青律师,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资深法律专家,致力于为民商事法律事务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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