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众筹不成功怎么办

天下奇闻 2025-03-16 22:23www.178767.com天下奇闻趣事

奇酷公司在京东众筹平台上启动了其“奇酷”手机(尊享版)的众筹之旅。这次众筹的目标金额是人民币500万元,并设定了一个月的时间。一旦众筹成功,将在60日内完成产品的配送。当沈志强看到这一信息时,他对奇酷“尊享版”手机的性能和配置颇为满意,于是毫不犹豫地支付了3599元参与了这次众筹,他的收货地址选择在南京市江宁区。

活动结束后,京东平台公布了振奋人心的消息:奇酷手机得到了23175名支持者的热烈响应,成功筹集了人民币5665999元。令人失望的是,在约定的发货期限内,奇酷公司并未履行其发货义务。对此,沈志强将奇酷公司和京东公司一同告上了江宁法院。

面对这场诉讼,两家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他们认为,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他们申请将本案分别移送到奇酷公司所在地的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和京东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大兴区法院进行审理。

那么,究竟哪个法院才拥有管辖权呢?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需要明确互联网预售众筹的法律性质。

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模式,其预售型众筹是最为常见的形式。在预售型众筹中,发起人会在众筹平台上展示他们的创意项目,并从认筹人那里筹集资金进行生产。最终,他们会以产品(或服务)的形式作为对认筹人的回报。

江宁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双方通过京东平台进行的手机众筹属于预售型众筹,因此双方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对于合同纠纷,应当以收货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在此情况下,原告沈志强预留的收货地址是南京市江宁区,因此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拥有管辖权。

裁定作出后,京东公司表达了他们的不满并提起上诉。南京中院在二审时维持了原裁定。这意味着,这场关于众筹手机的纠纷将在江宁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而沈志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需要在这个法院面前陈述他们的观点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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