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人跑了怎么办
天下奇闻 2025-03-19 18:54www.178767.com天下奇闻趣事
南宁黄先生的困惑:70万借款与高利贷的纠缠
自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南宁的黄先生经历了一场与金钱的博弈。他陆续借出70万元给何某某,用于发放高利贷,每月收取5%的利息。何某某的跑路让这场博弈变得复杂起来。黄先生不禁问自己:我们之间的借款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又该如何处理?
对于黄先生的疑问,林剑律师给出了明确的解答。黄先生明知何某某借款的目的是为了发放高利贷,仍然选择出借资金,这种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样的借款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
虽然双方的借款行为无效,但根据合同法的精神,借款方何某某仍需要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应按照中国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计算。何某某已支付的8万利息中,超过该基准利率计算的部分,应当被冲抵借款本金。对于冲抵后尚欠的本息,何某某必须全额返还。
黄先生的遭遇提醒我们,在金钱借贷中,不仅要关注自身的利益,还要考虑到社会的公共利益。任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最终都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借贷行为时,务必谨慎选择,遵守法律法规,以免陷入类似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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