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充值刷礼物退款后又打赏14万
【案例聚焦】未成年网络打赏纠纷案:家长监管失误与平台责任界定
在一个短视频平台上,一个年仅十岁的男孩小州(化名)悄悄地进行了一系列大额打赏活动,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借助母亲的手机和偷记的支付密码,小州首次打赏近2万元,虽经家长努力,成功追回款项,但平台明确表明“二次打赏不退款”。仅时隔一月,悲剧再次上演,小州再次打赏14万余元,这次申请退款却遭到了拒绝。
【法院判决解读】
一、家长监管失职认定
法院审理此案时,首先明确了家长在孩子网络行为监管上的失职。法院指出,家长在首次退款后未能及时修改密码、开启青少年模式等限制性设置,导致孩子能够轻易使用移动支付。由于账号存在成年人混用现象,无法完全排除成年人消费的可能性。家长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平台责任与告知义务
对于平台而言,其已经通过退款流程明确告知“二次打赏不退款”,尽到了告知义务。在法院看来,平台在此事件中并无显著过错。
三、法律根据与判决结果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打赏行为需要监护人的追认。但在此案中,由于家长的明显监管失职,法院最终判决家长需自行承担大部分损失。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双方过错,判决平台退还2万元及利息,二审维持原判。
【法律启示与监管建议】
一、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界定
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打赏行为,法律有明确界定。家长需要明白,孩子在网络世界中的行为,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也提醒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家长必须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引导。
二、家长监管建议
1. 账户管理:设置强密码、开启消费限额、使用青少年模式等,避免孩子轻易使用移动支付。
2. 教育引导: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明确告知网络消费的风险,培养孩子的正确金钱观。
3. 行为监督:避免让孩子单独使用绑定大额资金的电子设备,时刻关注孩子的网络行为。
三、平台风险提示重要性
平台通过“二次打赏不退款”等提示,尽到了告知义务。这些提示虽然不具备强制法律效力,但在法律判决中,它们可以作为认定家长过错程度的依据。这也提醒各大网络平台,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除了提供丰富的网络服务外,还需要加强风险防控和提示。
【结语】
此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家长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监管力度,妥善管理支付账户。在司法实践中,监护人的过错程度将直接影响退款比例。我们不能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就忽视自身的责任,孩子的成长需要我们的正确引导与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