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被拒录用
考古发现 2025-04-15 07:41www.178767.com考古发现
在XXXX年的一个六月,严女士的人生遭遇了一次颇具争议的职场挑战。当她满怀期待地收到某公司的财务主管职位入职通知时,却遭遇了一个令人不解的要求——提交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报告以确认是否怀孕。经过检测,严女士确认了自己怀孕的消息,并如实向公司报告。公司方面却以岗位规划调整为由突然取消了她的录用通知。而这个职位依然在不断在其他招聘平台火热招募。
严女士并未退缩,她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平等就业权,于是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三万多元。
经过法院的审理查明,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在这起案件中,被告公司将孕检纳入入职体检项目,并在得知严女士怀孕后刻意取消其录用资格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对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歧视性侵害,因此必须对其违法行为导致的缔约过失承担责任。
经过双方的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被告公司同意向严女士支付三万多元赔偿金,以弥补其因公司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这一案例也再次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怀孕妇女作为劳动者,同样应享有平等的就业权。用人单位不能仅仅因为员工的生理状况而做出歧视性的决定。
这一事件警示所有的用人单位,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都是违法的。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入职通知后,即使双方尚未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也应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任何以此为由拒绝员工入职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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