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交触史致117户被分隔2人获刑
本题目所涉事件震惊山西,导致117户住户和17名医护人员被隔离,二被告因此获刑。这一案件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群众法院公开宣判,引发了广泛关注,产生了重大影响。
事件发生在太原市疫情防控进入公共卫生紧急状态的一级响应阶段,形势严峻。两名被告人姚某某和冯某某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他们的行为对疫情防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审理查明,姚某某的姑妈、姑父、外甥从武汉来到太原后,先后居住在姚某某父母家、姚某某和冯某某家以及他们租借的出租房。在此期间,姚某某的家人相继出现发烧症状,但他们并未及时向社区汇报武汉旅居史及接触史。当姚某某的父亲病情恶化被送往太原市核心医院时,姚某某和冯某某依然隐瞒了他们的武汉接触史和发烧史。
因被告人的隐瞒行为,导致包括他们在内的多名亲属被紧急隔离,太原市杏花岭区102户住户和尖草坪区15户住户被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太原市核心医院17名医护人员被采取单间医学观察措施。其中,被告人冯某某等5人被确诊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法院裁定,被告人姚某某和冯某某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严重危险,两人的行为均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姚某某和冯某某在庭审中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经过社区矫正机构评估,符合监管矫正条件,适用社区矫正。法院综合考虑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悔罪表现,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这一案件的判决彰显了法律对于疫情防控的严肃态度,提醒每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